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二日電(記者 阮煜琳)為探索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房地產經紀管理制度,改善住房消費服務環境,確保交易安全。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表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不得對交易雙方隱瞞真實的房屋成交價格,賺取差價。
目前,房地產經紀行業中房地產經紀市場誠信缺失,交易資金安全沒有保障;從業人員素質低,房地產經紀人出租、出借執業證書等問題比較突出。同時,房地產經紀機構行為不規范,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騙取中介費、看房費,未經委托人同意,以高于委托人意向的價格租售房屋,賺取差額部分價款等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建設部有關官員今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通知》規定了三種禁止行為,一是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不得對交易雙方隱瞞真實的房屋成交價格,賺取差價,也不得采取內部認購等手段營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誤導和欺騙當事人。二是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發布虛假、未經核實或重復的房源信息,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并保證信息與事實相符后,方可對外發布有關信息。三是不得泄露或利用委托人的商業秘密與他人串通損害委托人的利益。
建設部官員表示,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開通房地產經紀合同和交易合同網上簽約系統,構建統一的網上簽約、交易過戶、產權登記信息平臺,方便房地產經紀人及交易當事人查詢房地產交易登記信息。另外,要探索建立房地產經紀機構房源、客源信息共享機制。
據悉,各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將于近期對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頓,查處并曝光一批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