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四月四日電(記者 陳建)日前,廣州市政府引導和激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參加公開競爭參與經濟適用房建設,只要開發商把現有居住用地在今年內投入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并于今明兩年投放市場,不僅可以享受建設經濟適用房有關優惠政策,還將得到優先服務和更多激勵政策。
據悉,廣州以前的經濟適用房都是由政府主導建設,現在提出鼓勵開發商建設經濟適用房在廣州還是頭一遭。對此,相關部門表示,制定該政策的目的是利用社會力量,加快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速度,盡快解決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而如果僅僅依靠政府力量建設,在短時間內還很難拿出足夠的經濟適用房。
廣州同創卓越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趙卓文認為,政府鼓勵開發商建設經濟適用房是兩全其美的辦法:既能降低房價,又能保證房屋品質的好方法。他指出,以前很多市民不愿購買政府主導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很大程度上的原因,是從經適房的設計、施工、質量都不如商品房。
據相關部門稱,此前廣州一些知名開發商也向國土房管局表達過建設經濟適用房的意愿,他們表示盡管建設經濟適用房利潤低,但社會效益高,能提升企業的美譽度。但記者注意到,開發商們所說的經濟適用房是政府出地開發商參建。
廣州著名地產專家韓世同指出,要求開發商用自有的商業用地來建設經濟適用房是不可能的。因為經濟適用房的利潤非常少,相同的投入利潤卻少得多,作為逐利的商業運作企業,又有誰愿意?同時,由于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是介乎買商品房和廉租房之間的階層,將有可能導致這部分人買經濟適用房而不買商品房,眼睜睜看著需求量流失,開發商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嗎?“可以說,開發商從心底里是非常抵制經濟適用房的!”
韓世同建議,政府在開發的時候可以“軟硬兼施”,既采取在政策上優惠,同時也可以對此給予高的社會評價;如果最后還是無人問津,政府可要求開發量大的發展商承擔一定的社會義務,按照企業之前的開發量來比例分攤義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