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鄭州市第三期經濟適用房搖號入圍的400名消費者來講,能夠購買價格低廉的經濟適用房絕對是件值得高興的事,然而當得知自己購買的房子竟是“筒子樓”時,他們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經過與開發商、市規劃局、市房管局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等單位多次溝通協商,4月3日,他們終于得到了較為滿意的答復——朝陽小區“疑似”筒子樓的13號樓、14號樓,將不作為經濟適用房銷售。
質疑:6400萬買棟“筒子樓”?
今年3月初,鄭州市規劃局對朝陽小區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批前公示,從圖紙看,該小區的13號樓、14號樓疑似“筒子樓”。許多入圍者找到開發商——河南興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得到的答復是,這兩棟樓就是他們即將購買的經濟適用房。
從規劃局公布的圖紙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筒子樓”的位置和朝向。據了解,朝陽小區的總住宅面積為9.5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400套,達3.6萬平方米,根據規劃圖上的顯示,“筒子樓”就占了將近300套。一位購買者給記者算了筆賬:朝陽小區入圍400戶人家,按每平方米1700元、每戶90平方米計算,一家得交15.3萬元,加上其他的1萬元雜費,取整數就是16萬元,400戶人家就是6400萬元。相比這筆錢,花區區幾萬元更改設計算得了什么?
入圍者:我們堅決不住“筒子樓”
被稱為“筒子樓”的13號樓、14號樓和傳統的“筒子樓”在形式上區別不大,長長的南北樓體,中間是條長長的公共走廊,每層60戶,入戶門全部對著公共走廊!斑@簡直就是集體宿舍,而且只有臥室朝陽,客廳、廚房和衛生間都無窗戶,廚房、衛生間窄長,這樣的房子當商品房根本就賣不出去!比雵呃钆恐钢鴪D紙氣憤地說。
許多入圍者推測,開發商這么做是為了壓縮經濟適用房的占地面積,降低開發成本,從而騰出更多的土地建設補差房(因開發商犧牲利潤開發經濟適用房,政府允許其建設一定比例的商品房,按照市場價出售,作為補償),以謀取高利潤。
設計單位:各項設計指標完全符合要求
為何設計“筒子樓”呢?負責朝陽小區規劃和設計的鄭州市建筑設計院院長金榮校認為,該住宅的各項設計指標完全符合要求,并非傳統意義的“筒子樓”。
金榮校告訴記者,13號樓、14號樓從消防、日照方面來講,臥室的朝陽、廚房的通風采光以及衛生間的面積等,都符合國家相關的規定,在設計上并沒有問題。“傳統的‘筒子樓’的廚房和衛生間是公用的,而13號樓、14號樓每戶都有獨立的廚房和衛生間,所以我認為不能稱之為‘筒子樓’。”
房管局:“筒子樓”不作為經濟適用房銷售
對“筒子樓”事件,鄭州市房管局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主任夏衛英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將13號樓、14號樓作為經濟適用房銷售,屬開發商擅自做主,中心通過與開發商協調,決定“筒子樓”將不作為經濟適用房銷售。
夏主任告訴記者,根據程序,興業公司第一次提交的圖紙不符合有關規定被退回,并要求其重新提交,但該公司至今也沒有再次提交材料。因此哪棟樓作為經濟適用房銷售并沒有最終確定。經過與興業公司協商,管理中心決定將“筒子樓”作為補差房使用。
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張偉表示,今后兩部門將在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和管理中,加強溝通和協作,力爭在搖號前公布經濟適用房的相關信息,讓中低收入者買到既便宜又舒適的經濟適用房。(據《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