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業委會是每位業主的權利,但由于相關物管業法規“打架”,目前時常有一些小區在成立業委會出現“難產”現象。日前,《廣州市物業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稱《意見稿》)提出,“住滿兩年即可成立業委會”,這對正在籌辦業委會的消費者來說,不啻為一個利好消息。
記者了解到,《意見稿》規定,只要達到兩個條件之一,便可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一是已交付使用物業的建筑面積達到物業管理區域建筑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是首套物業交付使用滿兩年的。”天河區某大型社區的物管負責人李先生告訴記者,“這是《意見稿》與以前規定的區別之一”。
天河一小區的業主跟記者反映,以前要求達到入住50%,很多大型社區無法做到,現在只要小區中首套物業交樓滿兩年,便可申請,門檻降低了。
位于廣州黃埔大道員村山頂的天一莊(賽拉維),盡管曾發生過遲交樓等不愉快的事,但隨著新投資方的介入,已有多戶業主搬遷到新物業居住。4月18日,《意見稿》見報當天,天一莊(賽拉維)的一位業主便將其貼上社區網了,希望吸引其他業主的關心,當天,該社區業主便在網上發動了成立業委會的“英雄帖”,一位業主說,《意見稿》的相關規定可為當下業主申請成立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撐腰”,讓業主更有動力。(肖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