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火車票要坐2007年的火車,這是不行的”。昨天(16日)下午,參與東四八條至九條危改項目論證會的專家、著名文物學家鄭孝燮明確表示,既然已有2005年國務院審批的《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這一對歷史文化區實施保護的最高法規,那么,尚未動工建設的新建綜合樓項目就應重新審批。
作為去年10月東四八條危改項目論證會的專家,鄭孝燮否定了開發商對于自己的論證意見的理解。他解釋,當時規劃部門征求的就是關于新建綜合樓具體規格的意見,并沒有就這一地區是否具有文物價值、該不該拆遷征求自己的意見。
昨日本報報道,中國文物學會會長羅哲文曾稱,“開發商理解專家意見有誤”。
鄭孝燮說,2005年的新總規是對文保區保護的指導方針和最基本要求,并且是由國務院審批的,從文件的規格上來講,也要高于1999年出臺的《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和控制范圍規劃》。“據此,東四八條項目應依法重新審批”。
鄭孝燮認為,新總規提出舊城“整體保護原則”,即便是在原有建筑已經不完整的情況下,仍然必須對其進行保護,而且“更要保護”。“新總規就不主張拆”,他說,針對東四八條項目,開發商和有關部門都應遵循這一原則。
全國律師協會民法委員會秘書長王才亮認同上述說法。王認為,東城建委簽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日期是2007年3月29日,距離2005年的新總規出臺已經兩年,顯然與新總規提出的“整體保護原則”不符。
文保價值分流
民俗專家稱“舊房無罪”
民間熱議東四八條文物價值;有居民說舊房沒有文物價值
昨天,針對東四八條房屋破舊并無保護價值的說法,北京市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民俗專家趙書說表示,東四八條屬于歷史風貌保護區,房子破舊四合院落雜亂都屬管理不當,房子本身是沒有過錯的。
“誰說我住的是文物,就請他到我家里看看。”一名女居民說早就盼著拆遷了。
她家的住宅面積只有8.5平方米,里面只放下一張大床,柜子在墻的上部。院落里的自建房,比房子原來的面積還大。
“你們見過這樣的文物嗎?”女居民和她家的門口很多居民一樣,認為他們住的房子有沒有保護價值。
對此,北京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民俗專家趙書表示,本來只能住3戶的四合院,現在住了10戶,那院子里肯定是私搭亂建,這屬于管理不當,而房屋年久失修破舊不堪,也是同樣原因。
趙書說,房子本身沒有過錯,更沒有罪,不是破舊就應該拆除,管理不當造成文物保護出問題,與拆除文物不是一回事。
“我們現在保護的是首都的歷史風貌,不是當代人隨便決定拆與不拆,我們得為后代負責。歷史風貌是歷史造成的真實情況,不是光靠拆能夠恢復的。”趙書說。
利益分流
拆遷戶“民意三分”
事關自身利益,當事拆遷戶意見分流
滿意:每平米補償2萬多元
截至目前,東四八條只有一戶位于八條9號院的房子被拆。近日,這家的女房主連說自己的房子拆得值。據開發商說,愿意接受拆遷的,目前有10多戶,都簽訂了拆遷協議,這位女士說,家里用開發商給的錢,在東四九條買了同等面積的平房,房子面積比現在的稍大,條件也好。
她說開發商給的補償是每平方米2萬多元。“不知道別人怎么想,反正我挺滿意的。”
觀望:補償8090元過低
據記者調查,這些住戶以公房居民為主,房屋面積一般不大,許多居民都自行進行了擴建。
這類居民最近情緒有些激動,談起拆遷聲音很大。除了想確定拆遷時間外,他們對開發商的補償標準也很有意見。昨天一名女居民說開發商還是給她每平方米8090元的補償。
“太低了,這怎么可以?”她說。
許多這樣的居民沒有找開發商談,他們認為:他們來拆我的房子,我等他們就行,條件不夠我就不走。
無奈:欲自行翻建四合院
“那么多的文物都拆了,我們這些算得了什么呢?”一名反對拆遷的女居民說。
反對拆遷的居民基本上是清一色的私房主,房子面積較大。
這些居民質疑拆遷的合法性,并表示在自己的四合院里居住了幾十年,很有感情,自己翻建一樣可以保護四合院,沒有必要開發。
這些居民說他們總感覺到無奈,房子朝不保夕,能不能保護下來,他們底心里沒底。(王殿學 王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