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建設廳等10個部門聯手編制的《廣東省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昨(17日)日正式發布,從現在開始到明年8月,我省將全面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并公布了省和21個地級以上市的投訴電話、通信地址和電子信箱(見附表)。
據悉,我省已專門成立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建設廳、國土資源廳、財政廳、審計廳、監察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工商局等10個部門為成員,統一部署和協調全省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重點查處違規強制拆遷行為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是根據國家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等8部委的部署開展的。整治范圍包括:對在建并已進入商品房預售環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對有群眾舉報的商品房項目及未納入房地產管理信息系統銷售管理的商品房項目進行重點檢查。
整治重點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是違法用地、擅自改變規劃配套、發布虛假廣告、非法預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合同欺詐和惡意違約、偷稅以及違規強制拆遷等行為。
二是依法查處房地產領域涉及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是違規審批、濫用權力、違法不究、亂收費、行政許可超時辦理、索賄受賄等行為。
三是依法查處拆遷企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
重點是轉讓轉借房屋拆遷資格證書、任意抬高或壓低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中介機構和測繪部門虛測商品房面積、向產權登記部門出具虛假測繪報告,中介機構欺詐客戶、挪用購房款、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及行賄等行為。
四是開展警示教育和案件曝光。選擇部門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剖析成因和環節,開展警示教育,把專項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企業6月10日前上報自查表
此次整治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開展自查和收集、整理群眾投訴,從現在起到6月份為自查階段,6月10日前,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完整填寫《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查表》報送各市、縣(區)房地產主管部門。各市、縣(區)將廣泛收集群眾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違法違規行業的投訴和舉報,列出群眾投訴的熱點問題和投訴較為集中的項目、企業和部門。
第二階段是地級以上市主管部門組織檢查,7、8月份,各地級以上市將根據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查的情況和群眾投訴或舉報的問題,進行現場檢查。
第三階段是省主管部門組織抽查。9、10月份,根據各市檢查情況,省直有關部門將組織抽查,對有投訴舉報的項目進行重點檢查。
上半年實現全省樓盤預售網上公示
據悉,為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管理的長效機制,省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房地產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對商品房預售的管理和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的動態監測,已建成房地產管理信息系統的城市,要抓緊將所有商品房預售項目納入系統管理,未建成系統的城市要抓緊建設,爭取在今年上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通過信息系統的預售審批、樓盤信息、合同備案、信息公示等功能,遏制房地產交易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部門各司其職
建設廳:負責全省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建設、交易以及中介服務環節的違法違規問題。
國土資源廳:對房地產開發用地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檢查調整土地供應結構、嚴控高檔公寓、低密度、大套型等高檔住宅用地的情況;檢查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的情況。
財政廳:進一步加強會計治假力度,組織好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審計廳:依法對排查中發現問題的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和檢查,嚴肅查處審計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和權錢交易行為。
監察廳:重點查處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涉及的征地、拆遷、規劃、開發建設、銷售等環節的失職瀆職、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行為。
國稅、地稅局:落實房地產稅收政策和稅收征管措施,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情況開展專項稅務檢查。
發展改革委:嚴格對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查,禁止別墅項目立項。
物價局:完善住房銷售明碼標價制度;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虛假銷售價格和在房價外違規加收費用、中介機構違規收費及相關單位向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違規收費的監督管理。
工商局:嚴格房地產市場主體準入,把房地產開發企業及中介機構作為企業年度檢查的重點,強化房地產廣告監管和房地產展銷活動管理,查處商品房銷售中違法廣告、合同欺詐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問題。(陳韓暉 呂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