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提高,由單位和職工各9%統一調整為單位和職工各10%,最高繳存比例可達單位和職工各15%,最低為單位和職工各5%。同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不超過7110元,不得低于670元。本市同時將進行住房公積金年檢,規范繳存行為,維護職工權益。
據悉從7月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05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06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可到15%,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7110元。職工以超過2006年全市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7110元的繳存基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由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后執行。超過繳存基數上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依法納稅。
此次政策還規定:2006年經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及市國資委或區縣財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特困企業、困難企業和比較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為單位和職工各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670元。欠繳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符合欠繳年度降低繳存比例條件的,可按欠繳年度的申請條件和繳存比例政策申請降低。申請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及需辦理超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備案手續的單位應于6月11日至7月15日到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單位辦理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度檢驗,年檢合格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單位核發住房公積金登記證件。2007年2月1日后新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單位不需進行年度檢驗。2007年6月11日至7月20日,單位完成2007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匯繳后,可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領取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及住房公積金年度檢驗相關表冊。如有問題,可登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站查詢有關政策,也可撥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劉英潮 王靈萍 陳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