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站發布《關于調整上海市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通知顯示,本市自7月1日起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從去年調整后的938元提高至1034元。
按照相關規定,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每年調整一次。2006年公積金月繳存額調整后的上限為938元,在此基礎上,今年上限提高了96元,達到1034元,部分市民可以繳存更多的住房公積金。為保障低收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權益,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確定為106元,比2006年下限70元增加36元。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顯示單位可以為本單位農業戶口的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勞務型公司應為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務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各單位還應為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在編(冊)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
上海明宇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李軍寶總經理表示,公積金月繳存額的上調不會增加貸款買房需求。
●繳存公積金工資基數計算口徑
自2007年7月1日起,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由2005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06年月平均工資。
今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工資收入的月份計算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
今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實際發放工資收入的月份計算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07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實行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1%至8%(取正整數),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繳存比例各不低于5%,取正整數)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
今年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
在職職工 上限1034元 下限106元
個人繳存者 上限1774元 下限106元
注:個人繳存者為本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者;具有本市戶籍,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楊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