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政府有償供應工業用地外,倉儲用地也要進入土地市場,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記者日前從市國土局獲悉,本市即將出臺的《關于全面實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實施意見(試行)》中,還引入了預申請制度。
《實施意見》提出,各區縣政府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按照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對納入計劃的工業用地,在完成土地前期開發及相關審批手續后,分批制定具體工業用地供應信息,并及時在市、區(縣)土地有形市場、中國土地市場網等指定場所和媒體向社會公示,接受意向用地者的預申請,并根據本市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市場需求狀況、工業用地前期開發進度等情況,綜合考慮預申請人提出的宗地規模、產業類型等土地使用條件,適時組織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
《實施意見》還給區縣政府以更大的審批權限。工業用地前期開發中的地塊選擇、開發組織實施、成本審定等工作全部由區縣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在工業用地公開出讓上,將遠郊區縣工業用地出讓中地價審核、出讓方案審批、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組織實施等工作都下放到區縣政府負責。
此外,《實施意見》還規定,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簽訂出讓合同后再辦理相關項目審批手續,土地出讓合同必須對工業項目開竣工期限、投資強度、利用強度、閑置標準、轉讓條件、違約責任和賠償標準等事項進行明確約定。(徐飛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