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下發《關于職工提前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職工今后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住房貸款,需先在貸款銀行結清部分或全部貸款金額,在提前還貸后3個月內持相關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前還貸后3月內提取公積金
據悉,以往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前還住房貸款時,有些職工并未將提取的公積金用于住房貸款的提前償還,這就造成了住房公積金未能專款專用。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專款專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研究決定,職工發生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住房貸款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必須先在貸款銀行結清部分或全部貸款金(余)額,在提前還貸后3個月內持相關證明材料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已結息金額,且不超過當期部分或全部提前還貸金額,屆時,住房公積金將轉入職工個人還款賬戶。
(職工提前還貸后,應攜帶下列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核:提取人、借款人身份證原件;住房貸(借)款合同(部分提前償還出具修改后的住房貸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原件;貸款銀行出具的當期部分或全部已還款的清償憑證;職工單位開具的《成都市職工購建房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表》;職工個人還款賬戶。另外,需要提取配偶方的住房公積金,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原件、配偶方身份證原件、配偶方單位開具的《成都市職工購建房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單位可以集中辦理公積金
另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特為繳存單位開設了提取業務集體辦件窗口,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人可到中心服務大廳四樓4022房間辦理。
(如繳存單位的職工需要集中辦理公積金提取審核業務的,各繳存單位做好職工資料的收集工作后,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人持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并攜帶職工提取的證明資料到中心服務大廳四樓4022房間辦理。)
(記者 郭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