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昨晚針對有媒體報道的《京住宅禁商一年來首開禁》一文予以澄清:“民宅禁商”并未全面解禁,“住宅”用途的樓盤依然不能開公司。但如果之前立項為“住宅”、但建成“寫字樓”商業用途的,目前又沒有居民居住,經過全體業主同意,向工商局說明情況,可以準許開公司。
“開禁”樓盤實際不是“住宅”
規劃性質為“公寓”,但實際上是以寫字樓用途建設的韋伯時代C座,近期經過工商部門的批復被獲準允許注冊開公司。
根據《物權法》的要求,經全體業主簽字同意并在樓內大堂張貼該建筑物用于企業住所的公告,于今年4月向海淀工商分局提出了注冊企業的申請。海淀工商分局經過實地調查了解,最后批準了申請。昨天下午,記者致電韋伯時代3號樓客服和物業,工作人員都表示房屋性質并沒有更改,但向工商局申請得到了批復,現在租價為每天每平方米3.3元。如此一來房子的價格也已經由原來的1萬元/平方米上漲到1.2萬元/平方米。
滿足三大條件可獲“特赦”
昨晚,市工商局登記注冊處處長賀慶財對媒體表示,目前只有滿足3個條件的樓盤允許在樓內開辦公司:一是必須經過樓盤內全體業主的書面授權同意;二是整棟樓內的住戶都是商住;三是整個樓盤在設計之初就按商業項目設計、建造,目前按照商業項目管理,達到商住的硬件使用條件。另外,還要求在樓盤及周邊可能有利害關系的小區內張貼公告,征求意見,沒有異議才被允許。這些樓盤不再要求住宅性質必須變更為“商業”,可以集體辦理備案手續。
市工商局同時表示,這只是工商部門政策的“松動”,并不意味著全面“解禁”。一般意義的住宅,依然不允許開辦公司。之前立項為住宅的,但建設成寫字樓商業用途的,目前沒有居民居住,經過全體業主同意,向工商局說明情況,考慮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實際情況,可以辦理工商登記開辦公司。工商部門重申:“民宅禁商”與《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并不矛盾,北京將繼續從嚴審查住所使用文件。
記者同時從豐臺工商分局登記注冊科了解到,嘉業大廈二期與另外一個以“公寓”立項的樓盤目前已被解禁。此外,海淀區的華貿中心商務樓與住邦2000、輝煌國際等一批“商住公寓”或者綜合用地立項的房地產項目被特赦解禁;朝陽區的財滿街、萬達大廈等包括住宅、公寓等綜合用地立項地產也被網開一面,允許開設公司。(楊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