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波折的上海二手房轉讓土地增值稅開征進入倒計時。緊隨北京、杭州,三天之后(即7月15日起),上海對本市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征收土地增值稅,轉讓普通住宅則暫免征。
“事實上,一個月前,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就已發文。”上海漢宇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施宏睿昨天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他所說的文件是指6月12日傍晚,上海財稅官方網站發布了一則《關于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滬地稅地[2007]26號)。其具體的內容是:從7月15日起,對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實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凡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轉讓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
施宏睿說:“從通知正式下發到正式開始征收,前后歷時一個月。市場各方對于這個征稅政策已消化得差不多了,沒有懸念,不會掀起波瀾。另外,在二手房近幾個月交投兩旺的背景下,上海按轉讓收入的0.5%征收,并不是一劑猛藥,而是溫柔一刀,交易方還是可以接受的。”
上述通知顯示:轉讓普通住宅暫免。根據滬地稅流〔2005〕59號文件的規定,普通住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1.0以上;(2)單套建筑面積140平方米以下;(3)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內環線以內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內環與外環間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環線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凡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均為非普通住房。(葉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