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建設部在今年提出:應使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擴大到包括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農民工在內的城鎮各類就業群體。安徽、福建、陜西等省和不少地市也出臺了相關文件。
但記者采訪發現,這一制度盡管在政策上確立了農民工可以與城鎮人口享受同等的住房公積金保障,但在實際操作中仍面臨不少困難。
農民工繳納公積金打破了一直以來農民工在住房保障制度方面的空白
長期以來,農民工一直被住房公積金制度排除在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一章第一條便明確規定:制訂本條例的目的是“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
由于戶籍觀念根深蒂固,盡管建設部門一直要求擴大住房公積金的覆蓋面,但農民工被納入其中的仍微乎其微。據福建省建設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處長柳文定介紹,福建省在崗職工300多萬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不足150萬人,絕大多數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一些山區市的繳存面高達80%,而沿海一帶的泉州、廈門、福州等市由于農民工多,繳存比例非常低。
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坦言:“泉州市有93萬勞動工人,20多萬人繳納了公積金,沒繳的大多是農民工。”福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位負責人也告訴記者,“農民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非常非常少,幾乎沒有。”
國家建設部提出應將住房公積金覆蓋到農民工,被專家解讀為促進農民工在城市“立足生根”的偉大創舉。“這標志著政府為解決農民工問題,實現真正的‘公平對待’邁出具有實質意義的一步。”福建省社科院經濟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肇光說。
吳肇光認為,這一措施一方面打破了一直以來農民工在住房保障制度方面的空白,體現了社會進步;另一方面使農民工與城里人同享住房公積金待遇,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
有專家分析,這一措施一方面有利于打破我國城鄉分割的二元勞動力市場,實現勞動力要素的充分流動;另一方面有利于吸引農民工在城市安居,改變農民工“候鳥”式的生活方式,促進城市化發展。
柳文定認為,隨著城鄉結構的變化,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進入城市工作。《條例》中的城鎮概念不應簡單理解為戶籍,而應根據勞動關系判斷,將農民工納入住房保障體系既是大勢所趨,也是《條例》中的應有之意。
農民工說:“現在城里房子這么貴,我們怎么著也買不起。”
但記者調研發現,這一惠及農民工的新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在實踐中仍面臨一系列的現實障礙。
農民工是這一制度的最大受惠者,但記者調查發現,一些農民工對此尚不理解。今年37歲的張師傅在廈門市海滄區一家印刷企業打工,他最大的愿望是多掙一些錢,讓在家鄉的孩子能上一個好學校,住房公積金離他很遙遠,“現在城里房子這么貴,我們怎么著也買不起。”另一位被采訪的農民工說,“我們今天在這里打工,明天說不定就到別的地方了,很不固定,沒想過在城市里買房,住房公積金有沒有無所謂。”
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周國清說,農民工本身收入不高,再扣這筆錢,他們不愿意,并且他們流動性強,“錢放在口袋里最安全”。而且,農民工是相對的弱勢群體,很多人工資都沒有保障,對他們而言,按時足額地拿到工資后才會考慮其他權益。另外,提取公積金原來有很多規定,農民工繳納以后提取很麻煩,現在有了變通的辦法,方便提取,但很多農民工仍不知道。
企業主不愿意繳納住房公積金。福建省德化縣一家陶瓷公司有200多名職工,都沒有繳住房公積金。這家公司負責人說,別的企業也都沒有繳,只有一些大的企業提供一些優惠條件,將房子賣給職工住。主要原因是“工人的意識還沒有達到,他們主要是從現實出發,看眼前利益,沒有考慮后面的事情。”但柳文定指出,企業大多是從成本的角度來考慮的,按照規定現在最低是5%,個人繳5%,企業也要繳5%,增加了企業成本。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向企業征繳住房公積金時面臨不少障礙。一位工作人員說,不少企業認為公積金不是強制性的,能不交就不交。實際上,公積金也是強制的,它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一樣都有強制性,《條例》有規定。但很多人認為可繳可不繳,就形成了一種氛圍。如果不繳,按道理要執法,但成本非常高,而且法不責眾,中心拿他們也沒辦法,目前全國幾乎還沒有企業因為未繳納住房公積金而受到處罰。另據一位負責人透露,一些地方政府也不鼓勵,“他們認為這是增加企業成本,不利于改善投資環境”。
工作人員到企業收繳住房公積金碰壁是常事。據介紹,非公企業都是老板負責,一般的人,打電話都說不在,你就沒辦法。只有找到比較熟悉的人,不然連門都不讓進。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此也有不少顧慮。周國清說,“農民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后買房怎么辦?農民工繳公積金了,就有貸公積金的權利,因為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但農民工流動性強,加上房產市場不規范,他們將房子悄悄賣掉,誰來還我的錢?對中心而言,有很多風險。現在還沒有給農民工貸過款。”
沒有出臺實際的操作規定,農民工繳納公積金更多的只是一種象征意義
目前,這一制度的落實情況非常不理想。據柳文定介紹,福建省自2006年1月就開始做這項工作了,但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農民工人數非常少。泉州市是農民工集中的城市。據周國清介紹,目前繳納公積金的只有安利、肯德基、沃爾瑪等大型外資企業,還有幾家是需要到香港上市的企業。
福州大學王阿忠博士認為,將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體系中很有意義,但從目前來看,效果并不太好,沒有出臺實際的操作規定,更多的只是一種象征意義。需要制定進一步的配套措施,消除農民工、企業主和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實施這一制度時的障礙。
據記者了解,為推動住房公積金覆蓋農民工這一制度的落實,一些地方創新了許多“變通”的辦法。
據泉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介紹,按照《條例》規定,提取公積金有嚴格規定,現在有了一個突破:對農民工回原籍務農、且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由個人提出申請,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可以為其辦理公積金支取和銷戶手續。
針對農民工流動性強的特點,廣東省東莞市規定,如果離開東莞,可以申請提取或轉移公積金,將公積金用于建房在政策上沒有限制,只是審批環節需要進行調整。
安徽省則在擴大公積金使用范圍上做出了嘗試,適度增加生活保障功能: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兩年或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滿兩年未再就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發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有關人士建議,政府應該重視住房公積金工作,將其擺到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同等重要的位置,強制要求企業為農民工建立賬戶,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政府勞動、工商等有關部門應該聯手,對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實行限制,促使企業按照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出臺措施消除農民工繳納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障礙,降低公積金管理中心給農民工貸款的風險。(沈汝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