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商品房交易及價格行為,整治房地產市場,深圳將實施購房“實名制”。
深圳工商部門表示,近期將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并對嚴重違法的企業予以曝光,價格欺詐售樓可處20萬罰款。
工商(物價)負責人表示,經營者應在商品房公開銷售或者執行調整銷售價格前24小時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如果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有經營者若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如果存在價格欺詐行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給予警告,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根據有關規定,商品房銷售必須明碼標價,并在銷售前一天在商品房交易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標價內容包括:商品房銷售價格及具體樓層、房號、戶型、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總售價、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單價、付款方式及優惠折扣等基本情況,以及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產生的代收代付具體收費等,房地產買賣須使用合同范本,不得偽造合同,不得盜用、假冒他人名義簽訂合同,不得虛構主體資格、合同標的物,不得利用虛假合同進行偷稅漏稅、合同欺詐及套取銀行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虛假廣告宣傳,舉辦房地產展銷活動應當經工商部門核準,地產中介領照后一個月后方可開展經營,在經營中不得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中介費、服務費、看房費等費用及在代理買賣過程中賺取差價。
據悉,今后的房地產企業不得進行巨額有獎銷售和欺詐性有獎銷售;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后,必須在10日內以公開公正方式銷售,不得囤積房源;商品房項目必須明碼標價,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前禁止內部認購。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前,禁止內部認購、內部認籌、辦理VIP卡等行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不得發布預售廣告;舉辦房地產展銷活動,應獲取工商部門核發的登記證后方可進行;實施購房“實名制”,不得利用虛假合同偷稅漏稅、欺詐、套取銀行貸款等;房地產經營者不得進行巨額有獎銷售和欺詐性有獎銷售。
據了解,深圳福田區工商(物價)分局日前在對福田全區2728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地產中介進行摸底調查中發現,193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及中介查無下落。一政府官員稱,這只是深圳一個區的調查結果,那么其它幾個區的調查數字有可能比福田區更多。(胡嘉莉 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