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務副市長蘇澤群主持召開廣州市處理閑置土地領導小組工作會議(俗稱收地會),決定收回80宗閑置土地,用地面積達1.39平方公里。這是近年來單次收地會決定收回閑置土地面積最大的一次。
非企業原因“緩刑”1年
據介紹,2003年以來,廣州市一直致力嚴肅打擊閑置土地行為,在此次收地會之前已累計收回閑置土地24.46平方公里,走在全國前列。此次收地會審議的閑置土地,是今年上半年市國土房管局在全市十區范圍內的1116宗已批準使用的建設用地中清查出來的,共計96宗。除依法收回的80宗用地外,其余16宗由于存在非企業原因,收地會決定給予延期1年開發建設時間。此次收回的80宗閑置土地主要分布在中心6區,占總量的95% 。
近期要重點處置閑置地
會上,蘇澤群常務副市長指出,在歷年取得成績的基礎上加快、加大閑置土地處置,有利于打擊囤積土地行為,規范房地產開發秩序,促進房地產開發速度;有利于遏止浪費土地資源的行為,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有利于推動城市建設用地存量資源的盤活再利用,解決新增建設用地供需“瓶頸”制約;是保障廣州市科學發展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最佳途徑和必然選擇,也是“穗7條”的具體舉措之一。
蘇澤群常務副市長強調,市委、市政府打擊閑置土地的態度不僅不會動搖、松懈和削弱,而且還將加強、加快和加大力度,要努力做到應查盡查、應收盡收、應用盡用。一是繼續利用衛星遙感、航空拍攝等先進技術,對全市已批準的建設用地再次進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對其中超過批準期限未動工建設或未達到開發建設要求的,無條件進行閑置土地調查,做到應查盡查。二是各部門要統一認識,對閑置土地行為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絕不手軟、絕不姑息。對無法定原因而閑置的土地堅決收回,近期要重點處置房地產開發類閑置土地,做到應收盡收。三是加快已收回閑置土地的盤活再利用工作,納入政府儲備后重新安排投入使用。近期重點加快居住類閑置土地的盤活再利用工作,做到應用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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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是指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用地文件規定的時限內(一般為2年)未動工建設,或動工建設進度未達到法定要求的用地。閑置土地作為一種浪費土地資源、破壞土地市場秩序的行為,是法律禁止和要求嚴肅查處的行為。(田桂丹 林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