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建設部了解到,截至2006年底,全國共有26.8萬戶家庭通過租金補貼和實物配租等方式解決了住房困難。然而,全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有400萬戶,如果擴大到低收入家庭,總共有近1000萬戶,占城鎮家庭總戶數的5.5%。
“國務院要求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近期任務就是要解決這1000萬戶的住房困難。”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副司長侯淅珉說,“到去年底還有145個城市沒有建立廉租房制度,廉租房的發展總體來說比較滯后,亟須擴大覆蓋范圍。”
今后,廉租房制度覆蓋面將穩步擴大,凡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城鎮低收入家庭,都應逐步納入保障范圍。也就是說,無力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符合目前廉租房制度保障條件的“夾心階層”家庭,也逐步列入廉租房保障范圍。
經測算,要解決目前近1000萬戶住房困難,“十一五”期間每年需要資金近500億元。來自建設部的數據顯示,1998年以來,全國累計用于廉租房建設的資金僅為70.8億元,缺口非常大。
目前,廉租房建設資金主要包括三部分:財政預算、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按規定提取部分、土地出讓凈收益的提取部分,其中土地出讓凈收益是去年才開始投入的。截至去年底,全國已有121個地級以上城市明確了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設的比例。但還有166個地級以上城市沒有明確,絕大多數城市還沒有將土地出讓凈收益實際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設。
現在廉租房主要保障最低收入家庭,由于最低收入家庭收入差距不大,基本采取統一的住房補貼方式,廉租房保障對象擴大至低收入家庭后,部分低收入家庭具備一定的住房支付能力,今后將通過“反向遞減”方式給予租賃補貼,即家庭收入越高、政府給予的補貼就越低。最低收入家庭基本沒有住房支付能力,政府給予全額補貼。(王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