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本報(北京青年報)受北京市建委以及宣武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委托,獨家“媒體公示”本市陶然亭住房基本保障試點工作中首批180戶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名單的第7天。很多讀者打電話詢問,180戶被公示家庭有沒有被舉報?舉報情況如何?
昨天宣武區房管局局長肖建介紹,目前媒體公示的180戶申請家庭尚未出現被舉報的情況。
據了解,首批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名單在進行媒體公示前,在街道初審和公示期間,曾接到11起舉報。從目前的調查情況看,大體分4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屬于舉報的內容屬實,但經過調查,是“過去的事實”,因此舉報不影響被舉報家庭的申請。如有一戶申請家庭被舉報有私家車,還經營一家公司。經陶然亭街道住房保障辦公室核實,該家庭的確“有過車,有過公司”,但后來由于經營不善,公司倒閉了,因為債務糾紛還被起訴到法院,后來根據法院判決,車被抵了債,一家人借住在哥哥的房子里,而對這些情況,申請人拿出了當時的法院判決作證。也正是如此,這家被舉報的申請家庭最后被認定還是符合申請資格。
第二種情況是舉報的情況不確切,經過調查后,被舉報人證明了自己仍然符合申請條件。如有一戶家庭被舉報,申請人長期不在戶籍登記地居住。調查過程中,該被舉報人承認自己確實有一段時間不在申報的社區居住,但是現在回來和父母住了是因為離婚了,而礙于面子,她沒有把離婚才回娘家住的真相告訴街坊鄰居,在接受調查時,她拿出了已經滿三年的離婚證書。
第三種情況是申請家庭因舉報而退出了此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因舉報被取消申請資格的家庭是因為家庭人口被舉報,該家庭被舉報被填寫為“共同申請人”的岳母并不在他家居住,而如果不算上他岳母,他們家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就超過了10平方米,而試點政策規定的申請保障住房的有關人均適用住房面積的標準是低于10平方米。因此,認定這戶人家因不符合申請條件退出申請。
第四種情況是舉報的內容經過初步調查核實后,還需深入調查才能進行最后認定。這家被舉報申請人曾經獲得過專利、上過電視、可能還開過工廠等,而經過初步調查核實后,該人確實上過電視,卻沒有開過工廠,而專利問題正在進一步取證調查中。
新聞追蹤
“效益好單位”申請人被暗訪
“噢,那位正在忙的女同志就是你要找的人。”隨著某房地產公司A先生手指的方向,楊先生心里踏實了,“還真是食堂的職工,看來雖然是在房地產公司,也不是想象中收入高的那類人!庇悬c不好意思的楊先生示意記者和他一起趕緊離開這家房地產公司的食堂。
這一幕發生在上周四臨近中午的時候,楊先生不是去找人,而是為了監督8月6日本報公示的首批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名單而采取的一次“調查行動”。
和很多打來熱線電話的市民一樣,楊先生對公示的180個申請家庭名單中,看上去效益不錯的單位的申請人格外關注。他告訴記者:“且不說京劇院、公交集團等單位,你說一些房地產公司的員工怎么會收入那么低?”于是,楊先生準備抓個典型———對北辰房地產公司的某個申請人進行調查。幾經周折,打聽到的情況卻讓他意外,原來該申請人雖然是房地產公司的,但崗位卻是在食堂,不是那些想象中收入較高的房地產銷售或管理人員什么的。但楊先生還是有疑慮,決定眼見為實,上文中的一幕便發生了。
據了解,像楊先生這樣對180個公示名單中“看上去效益較好的單位的申請家庭”關注的并或多或少做了調查的人不少。有其他讀者也通過電話等方式告訴記者,他們調查了其他幾家單位不錯的申請人,“要么就是全家他一個人工作,要么就是在單位基本都是屬于沒有技術含量、工資收入不高的普通職工!(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