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監察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財政部、審計署五部門聯合發出《關于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決定集中半年時間,在全國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
廣州有地產界人士表示,土地出讓若加強清理,一些目前市場上不規范的土地將被禁止出讓,不合法的土地將收回國有,政府再通過“招拍掛”等形式出讓,整體市場供應量可大幅增加。同時,一些日前不惜重金拍回的地王及囤貨的開發商會面臨更大的壓力和風險。
清理重點包括4個環節
本次五部門清理的重點包括是否將應當出讓的土地作劃撥處理、是否將應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以協議方式出讓、出讓金的定價及收支是否合法合規、以出讓或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有無違反規定改變用途等規劃條件4個環節。業內人士認為,本次土地清理政策將使得國家儲備土地更多,無形中為日后的“招拍掛”增加了很多貨源。
中原地產項目總經理黃韜表示,由于在“8·31”土地大限之前,市場上確實有些“來歷不明”的土地流入市場,政策之后相關部門也沒有及時清理和整治。此次五部門出臺的《通知》對市場來說非常及時和必要。
他進一步分析,市場供應量減少造成樓價大幅上漲,缺地、缺貨成為時下最熱門的話題,因此每次土地拍賣都會誕生地王,如果再這樣發展下去,整個樓市非常危險。政府如果下大力整治土地出讓,將一些不合法的土地收歸國有,今后政府推地的量也會大增。
海珠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發展商表示,政府整治土地市場后,土地供應將會增大,一旦政府在開發商的項目旁邊有多塊土地推出,對其來說就是致命的打擊。尤其是一些最近拍的地王,風險更大。
“招拍掛”拿地僅占二成
此次《通知》規定,“是否將應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以協議方式出讓”。據記者了解到,由于目前“招拍掛”推出的土地有限,相當部分開發商是通過合作或收購的“二手土地轉讓”形式獲得地塊。
2004年3月,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聯合下發了《關于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即“71號令”),要求從當年8月31日起,所有經營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開競價出讓。但由于一手土地供應受限,不少開發商轉向二手土地轉讓的形式。
滿堂紅研究部副經理周峰表示,由于早幾年一些小開發商手頭囤有土地,而現在又面臨資金的壓力,一些實力強的開發商將會與其合作,要么全額收購,要么部分入股,以“你出地,我出錢”的形式進行土地開發。“招拍掛”拿地只占二成比例,而通過轉讓或合作形式拿地的占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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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整頓的重點之一是土地出讓金的定價以及收支是否合法合規。據悉,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在廣州,土地出讓金標準上,業內人士認為還值得商榷,同時,出讓金的去向及管理封閉也備受關注。
據了解,自前年9月1日起,廣州執行12年之久的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辦法及標準有所調整,大部分臨江地塊,除商業用途外,“臨江宗地”線以內50米部分的土地出讓金在原基礎上加收30%;國有企業改制涉及原劃撥用地和村改制、改造涉及村集體建設用地按規定補辦出讓手續的,按土地有償費標準的50%計收。而對于以前未交納出讓金的房改房及其他一些住宅上市,業主需先補交10%的地價,現在是按其網格點基準地價的30%計收。
對此,黃韜認為,廣州土地出讓金定價沒有核定的過程,是否合理還值得商榷。同時他坦言,開發商將土地出讓金交上去后,其去向和用途也并不透明。
此前,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表示,政府獲得的土地出讓金都主要用于城市公益事業、基礎設施建設,其中一部分還將為低收入困難戶提供住房保障。(羅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