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意見》要求,為保證保障類住房供給,四類資金將為住房保障體制“輸血”:一是地方財政的預算安排;二是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設;三是土地出讓金凈收益10%用于廉租房建設;四是廉租房租金收益專用于廉租房維護和管理。
對于此前部分城市公積金“合規”投資股市等行為,業內人士稱受《意見》影響,這部分投資在可以變現的時間點或將第一時間收回,以進入廉租房建設專項賬戶。
“目前公積金增值部分也是通過專戶管理來保證廉租房建設的,但此前因為廉租房項目較少,資金沒有使用到位。”一位公積金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根據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在今年初的介紹,國務院決定將土地出讓金的5%作為廉租房制度建設資金,該資金全國合計達100億元,相當于前八年相關資金總和的一倍。而根據《意見》規定,土地出讓金用于廉租房建設的比例提高到10%,今年或有200億元土地出讓金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設。
責任分工明確也是《意見》的一大特征。根據《意見》,此輪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研究提出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有關政策,協調解決工作實施中的重大問題。而這一聯席會議為多個部委組成的分散性團隊,市場人士稱這或將影響全國總協調的執行效果。
建設部相關人士昨天向本報記者表示,建設部將成為協調此輪“住房解困”工作的主導部門。
建設部介紹,“隨著住房社會化、商品化程度的提高,我國住房市場在快速發展中也出現了一些矛盾和問題,特別是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相對滯后,經濟適用房制度不夠完善”,而幫助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已經明確提出。
“包括住房在內的社會保障、勞工權益保障以及環境能源保護將是決定未來中國經濟發展平衡性和可持續性的三個最關鍵要素。”上海房產經濟學會住房保障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叢誠稱,提高住房等社會保障水平的根本是解決城市居民的后顧之憂,拉動城市其他消費,進而解決出口依賴和流動性過剩風險。(于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