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備受期待的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和網上簽約兩項新規目前正面臨有名無實的窘境。按照當初的預期,這兩項政策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磨合之后本應更為順暢和成熟,并成為市場上普遍接受的交易規則;但從如今的實際情況來看,這兩項政策非但沒有成熟,甚至還未得到公眾的認可,正逐漸趨于邊緣化的境地。
交易新規不受“待見”
“走不走網上簽約看您的需要,如果想網簽我們就給您辦,如果不想網簽也無所謂。”這是記者近日在北京多家中介門店問及網上簽約的實行情況時得到的回答。而當問及是否進行資金監管時他們的態度更為明確:“您如果要求我們可以辦,不過從我們的經驗來看,還是不建議您走資金監管,耽誤時間。”
而這樣的回答也恰好印證了記者從有關機構獲得的信息:二手房網上簽約已經由“必選”變為“可選”業務,而通過資金監管劃轉資金的交易更是寥寥無幾。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中介門店的業務員表示是因為這兩項業務所帶來交易時間的延長。“我曾辦理過一單走資金監管的交易,前后拖了兩個多月才完成交易讓房主拿到錢。”北京一家知名中介的門店經理向記者介紹說,對于賣方而言,資金監管會大大延遲他拿到房款的時間;而對買方,資金監管又使他不能避稅導致多承擔數額可觀的交易成本,結果買賣雙方都不待見資金監管,被寄予厚望的政策被打入冷宮。
相形之下,網上簽約的處境要好些,仍有不少交易執行了這一環節。但無論網上公示還是最后的簽約,對交易雙方而言,更像是一個單純的形式,而沒有實際意義。因此,和其初衷相比,網上簽約仍然顯得事倍功半。
政策內涵難與市場對接
“無論是資金監管還是網上簽約,其原意都是希望能規范市場規范稅收,保證交易過程的安全性。想法是好的,但由于與市場現狀距離較遠,很難被人們主動接受。”中大恒基副總經理付嚴這樣看待二手房交易新規的執行難。
付嚴指出,以網上簽約為例,政策本來是希望通過房源信息的前置和透明化讓購房人更清楚地了解市場。但現實中,由于賣房人一般不到簽約之前不愿意公開自己的房產證,使房源的網上公示幾乎不可能從這套房子進入市場便對其有所體現。而目前中介行業十分激烈的競爭局面,也使中介本身不愿將未落實的交易上網,這是為防止被同行挖墻腳。基于這兩點,網上公示只能在雙方達成了交易意向甚至草簽了合同之后才能進行,而到這時,是否公示、是否網簽都已沒有太大意義,反而顯得有些畫蛇添足了。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資金監管方面。“資金監管是希望由銀行代替中介保管交易資金,避免中介卷款逃跑的情況發生。但其實對于正規的中介公司基本不會出現這個情況,況且都是連鎖中介,想跑也跑不掉。而對于那些操作不規范的黑中介、房蟲子而言,根本也不會把政策放在眼里。”付嚴告訴記者。
除了上面這些,網上簽約和資金監管在操作上的“堵塞”也是其無法發揮效用的重要原因。付嚴指出,如果辦理資金監管,賣主何時拿到房款與建委辦理產權證的效率直接相關,目前除了海淀區外,其他區縣的辦結時間少則7個工作日,多則20個工作日,前后拖延一個多月是很正常的事;而網上簽約雖然只需24小時的公示時間為前提,但由于網簽終端無法進入每家門店,網上錄入工作只能到一些大的門店進行,排隊等候也會拉長這個并不復雜的過程,而且,現在網簽系統依然不完善,有些區域甚至沒開通網簽系統,這更使得不少交易人喪失對網上簽約的耐心。
二手房新規應讓交易人獲得實惠
“從表面上看,二手房交易新規執行難是因為手續繁瑣和與市場脫節,但更深層次,這種局面則源于新的規則沒有給交易雙方帶來切實的好處。”在筑家地產總經理付庚庚看來,動力不足是制約新規推行的深層原因。
目前的網上簽約和資金監管,更像是交易人配合從業人員和政府完成的一個“過場”,做了沒有什么益處,不做不會有什么損失的同時還能節省不少時間。特別是對于二手房交易“避稅”的潛規則下,資金監管意味著避稅將成為不可能,這原本是規范稅收的好事,但問題是,本應該由賣房人交納的稅款全部被轉嫁到買房人身上,政策非但沒有限制投資客,反而“迫害”了買房人。這樣,原本可能給買方帶來更多安全保障的資金監管,反倒成了他們避之不及的累贅,自然得不到支持和響應。
同樣,網上簽約是希望讓消費者對市場看得更清楚,網上公示時間滯后,公示內容過于籠統,本身就使這個系統的參考意義大打折扣。同時網上只有單套房源的成交信息,一直缺乏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原先準備賣給中介公司的分析資料也因為交易上傳不完整、不順暢而難以反映市場的真實情況,這就更使其本應產生的引導作用效力大減。
從現在看,無論是網上簽約還是資金監管,都需要有所改進,而改進的方向,一在爭取給買賣雙方更多樂于接受新規的動力,二在于給它們更多制度上的保障。二者之中,更重要的是前者,“只要消費者確實感到新規的意義和作用,它們才可能真正成為名副其實的二手房交易規則。”(高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