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天(21日)央行宣布調息后,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天(22日)也發布通知,調整北京地區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其中貸款利率上調0.09%,一年期已發放公積金貸款仍執行原利率。而當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則不變。
當年繳存存款利率不變
通知稱,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均上調0.09個百分點。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從4.50%調整為4.59%,五年期以上從4.95%調整為5.04%。
公積金的存款利率方面,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現行的2.34%調整為2.61%。而與此前7月21日調息不同的是,當年繳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此次沒有改變,仍為0.81%。
一年期已發貸款執行原利率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今年8月22日(不含)以前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內的,8月22日后仍執行原利率,不分段計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8月22日后仍執行原利率,自2008年1月1日開始執行調整后的貸款利率。
對于不同還款方式的公積金貸款,分別依據相應的還款公式確定新的月還款額。
而在8月22日(含)后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檔次利率,按照相關規定,借款人采用自由還款方式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月最低還款額不變;對于采用等額均還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還款公式確定新的月還款額。
此外,對于已經簽訂借款合同,且放款日為2007年8月22日(含)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在借款人簽訂調整貸款利率的通知單后,才可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