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0日電 30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情況舉行新聞發布會。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會上指出,住房保障新制度的資金保障主要通土地出讓凈收益和公積金增值凈收益等渠道,其中,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有條件的地方可進一步提高。
有記者提問指出,“現在實行新的制度,錢主要是由省級負總責,縣市抓落實。這是不是意味著財政投入由省級來保障,中央財政怎么辦?怎么樣來監督保障資金足夠?”
齊驥對此表示,這次提出要在今年年底做到所有設區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而且要在“十一五”末要把這個覆蓋面擴大到整個的社會低收入住房困難群眾。要實現這個目標確確實實需要很大的一筆資金投入。關于資金保障問題,按照中國目前的制度設計,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主要采取下面幾個渠道:市縣級人民政府要按照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計劃或者是規劃目標,把所需要的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把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有條件的地方可進一步提高。還有一個渠道是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這不是新的政策。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成本和風險準備金后,其余的收益全部用于廉租住房的建設。據統計,2006年全國城市土地出讓金的凈收益2978億元,不到3000億元,其中10%也就是近300億。公積金扣除風險準備金和管理成本以后,截至去年底全國累計計提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大概有100億元。
此外,齊驥強調,土地出讓金的量的多少和城市所在的地域關系非常緊密。在去年的土地收入凈收益當中,將近60%以上是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換句話說,東部地區賣一畝地的收益遠遠比西部地區賣一畝地收益要大得多。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大概2/3以上是在東部地區。由于土地凈收益的大部分集中在東部,公積金增值收益部分也大部分集中在東部,所以對于東部來講,這兩筆錢就占了實施住房保障制度的很大一部分。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規規定,土地出讓金的凈收益也好,土地公積金的增值收益也好是不能跨地區轉移使用的,這就造成了在西部地區,本來財政就不是特別寬裕,土地出讓凈收益量也比較小,住房公積金的增值凈收益量也比較小,所以對于西部財政比較困難的省區實施這個制度困難就大一些。因此,在國務院的24號文件當中明確規定,對于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中央將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和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給予支持,以保證在全國范圍內穩步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設和實施。(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