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市國土房管部門獲悉,本市第一部規范房地產交易行為的《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10月1日起實施。《條例》以法規的形式填補了本市“房地產交易網絡管理”、“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等方面的法規空白。特別是新建商品房交易資金納入了資金監管范疇。
據市國土房管局負責人介紹,根據房地產市場中存在的問題,2003年起本市建立并完善了集商品房銷售、二手房交易及資金監管、產權產籍三大網絡系統為一體的房地產網絡交易平臺,《條例》以法規的形式對此予以確立。目前,在本市新建商品房開發銷售過程中,存在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不規范運作。為防范風險,《條例》依據《城市房地產法》關于開發企業應將預售款用于該項目建設的規定,設立了新建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制度。這一規定能夠有效避免開發企業將新建商品房預售款挪用,切實起到保護購房群眾利益的作用。目前《條例》配套性文件正在緊張審修中并將于近日陸續出臺實行。此外,國土房管部門已于日前對全市各區縣國土房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進行了培訓,確保《條例》10月1日順利實施。
據悉,近年來,本市房地產交易量逐年攀升,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斷增加,并在溝通信息、促進交易、活躍市場和解決群眾住房需求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據統計,2006年至2007年8月,商品房成交1864.5萬平方米,1013.6億元,其中商品住宅1612.9萬平方米,835.9億元。二手房成交1005.9萬平方米,367.7億元。(劉英潮 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