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管部門要求提高二套以上住房首付比例及貸款利率后,目前,滬上各中資行具體實施細則仍未明確。但對于“二套房”如何認定這一核心問題,從目前看,滬上銀行普遍傾向于以個人為單位而非以家庭為單位認定房產套數;如果原房貸結清,再申請房貸應視為“首套房”貸款。
房貸新政發布以來,深圳發展銀行成為首家下發房貸政策調控指令的商業銀行,其要求各分行不得以任何形式突破政策門檻,但并未明確“第二套房”的定義。
昨日,農行、廣發等向記者表示,目前他們正在等待總行的實施細則,按照慣例,該細則會非常詳細,作為分行,只能在“時間節點”等流程上自行把握。但也有部分銀行表示,將根據上海地區的實際情況,在監管部門及總行的大框架要求下自行制訂相關細則。截止昨日記者發稿,招行仍在召開內部會議研究具體操作辦法。
記者了解,目前,招行南京分行已經出臺了實施細則。其中,對夫妻以各自名義購房,是否算“二套房”,將由銀行審貸人員具體把握,只要房貸月供占夫妻雙方收入的比例不超過50%,就不按第二套房政策執行。對此,招行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南京分行的細則,對上海沒有任何借鑒意義,上海分行將根據本地樓市特征,自行設定實施細則。
在滬上銀行信貸人士看來,為上下班方便,家庭在市區購置一小戶型,再在郊區購置一套大戶型做周末度假之用,這樣的家庭目前在滬上樓市需求中非常普遍,不應被視為“投資者”。同時,對界定“第二套房”,按慣例也是“背有按揭的第二套房”。
記者了解,監管部門并未明確“二套房”界定標準,因此主動權仍在銀行手中。但如果僅以個人名義或者以房貸余額是否結清來界定房產套數,無疑將給投資者留下相當空間,而監管部門此次抑制利用銀行貸款投資房產的決心之重,讓滬上銀行有所顧慮。
一銀行內部人士透露,把“二套房”界定標準卡得太嚴,可能會導致銀行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而放得太寬,又必然會刺激監管部門。因此各行目前都在觀望,等待總行統一發放操作辦法的銀行,也冀望于總行不要定得太死。
上述人士表示,在這種兩難境地下,銀行可能暫不對外公布第二套房產的具體認定標準,而以在不違反監管部門要求的前提下,對客戶區別對待。(陳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