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第二套房認定標準引起買房人極大關注。記者昨天從可靠渠道獲悉,在銀監會上周召集五大國有銀行房貸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進行探討后,監管部門暫時決定不下發實施細則。不過,各銀行需將自己認定的標準到銀監會報備。
據知情人士介紹,銀監會要求銀行報備相關方案主要為減少認識上的分歧。從前期部分銀行擬訂的相關標準來看,有的以家庭為單位認定第二套房,有的以個人為單位;有的對已還清貸款的住房不予考慮,有的則正好相反。為改善這一局面,監管層剛為第二套房定下了幾項“基調”:對已還清貸款或以公積金貸款的房產不做認定第二套房參考項,夫妻雙方中一方已有房產,另一方再買房視作第一套房。
“我們將嚴格執行管理層的指示。”一股份制銀行房貸部負責人表示,如果銀監會對銀行之前制定的相關方案不認同,那肯定要改。據了解,這家銀行早前認定夫妻雙方如有一人購房,另一人再買房則為第二套房,這一點與“基調”存在出入。另有國有銀行房貸部負責人指出,眼下銀監會只是說報備方案,這并不代表大家要執行完全一樣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可自行把握實施細節。據透露,現在已有一些銀行傾向于以“共同借款人”來對第二套房進行認定,即夫妻雙方中若有一方擁有住房,另一方再次買房且以夫妻兩人為共同借款人的,這樣的房產將視作第二套房。
記者昨天采訪得知,眼下各家銀行正加緊制定相關方案,具體實施細則將于近期公布。(陳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