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舉行的廣東住房建設工作會議上,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嚴格執行信貸調節政策,對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35%等貸款條件的開發商,不得發放貸款,主體結構已經封頂的住房,才能從商業銀行獲得住房貸款。
據悉,早在2003年, 人行即就商品房信貸作出了上述規定,但有的銀行為了抓住好的開發商和好的開發項目,執行央行新政策可能存在打折扣或打擦邊球的現象。
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廣東省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余額達到8236.44億元,占各項貸款余額的27.08%,而商業銀行發放的經濟適用房開發貸款和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貸款僅占全部房地產貸款的1.99%和0.06%。
專家指出, 應盡快出臺執行細則,才能使政策在實際操作中不被化解于無形。(記者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