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日開始,根據廣州市物價局出臺的《關于加強房地產明碼標價管理的通知》和《關于加強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管理的通知》,一手樓盤必須有房價和房價外收費兩張標價牌,“均價”、“多少元起”說法更不能有,小區物業服務費不僅要明碼標價,還要采用兩色標價牌制度。
但記者昨日走訪了多個在售一手樓盤,發現普遍沒有嚴格按照規定明碼標價,無一按照物價局規定的樣式制作標價牌標示,甚至有樓盤仍公布“均價”。同時,記者走訪了數間小區發現,物管費標價也沒有按照政府指導價的使用綠色的標價牌、市場調節價的使用黃色標價牌實施,而且普遍沒有明碼標價。
售樓人員稱價格更改不再通知
按規定,所有樓盤標價都必須采用市物價局統一的價目表樣式。但記者發現,各樓盤普遍都沒有按規定明碼標價,大多沒有任何變化,不少標價本日期顯示都還是以前的,而且雖然在其廣告和標價本上沒有看到“均價“、“多少元起”等字樣,但售樓人員還是在宣傳均價多少。在濱江東某樓盤,記者自稱希望買樓,一位銷售顧問馬上就回答出“均價25000元/平方米!
按新規定,房地產企業必須在樓盤開售前24小時向購房者公示價目表,如需更改價格,也必須提前24小時公示,防止出現“海鮮價”。在濱江東一個新開售的樓盤,中介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該樓盤10月27日才開售的,然而記者發現,公示的價目表上注明“該價格從2007年10月27日起執行”,并且在價目表下方,有一行小字赫然寫著“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對此,銷售人員表示,這個意思就是,如果在銷售期間有價格變動,不會重新公示價目表。
查冊費仍然“表上有名”
記者在五羊新城某黃金周期間開盤的樓盤看到,其房價價目表仍然沿用舊款,只有面積和單價、總價等,不僅如此,現場也沒有代收代繳費等房價以外費用的標示牌。當記者詢問物管費以及各項雜費時,售樓人員表示“你有什么疑問問我就可以了,物管費大概2.6元/平方米,現在還沒定多少”。
記者在濱江東路附近的幾個樓盤里發現,開發商雖然將售房的價目表和其他服務費、代收費價目表分開標示,但服務費和代收費的價目表只列出了服務項目、標準、價格、繳費時間等,沒有寫明相關收費依據、委托單位等。
同時,物價部門規定,嚴禁開發商或中介商將查冊費、測繪費轉嫁給購房者,但昨日記者發現,一些樓盤的代收費表格中,查冊費仍然“表上有名”,在某樓盤價目表的“查冊費”一欄,還注明“房管局規定收取,由開發商代收”的字句。
對于物價局有關規定,個別樓盤也有所耳聞并有所改變,但改變方式卻讓人啼笑皆非。越秀區某樓盤自行在原有的房價標示牌下用不干膠歪歪斜斜地貼上“12358”電話字樣以及“廣州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所監制”字樣。
物價局一個月后將嚴查
對于樓盤和各小區仍未做好明碼標價的問題,市物價局副局長吳林波表示,有關通知肯定要嚴格執行,各樓盤和小區可以根據通知中規定的標價牌樣式自行制作并打上監制字樣和物價部門以及開發商的投訴電話,但如果要制作樣式不同的特色標價牌必須經過物價部門審核同意。
吳林波表示,目前尚屬教育、指導階段,通知文件下發到各區再到各樓盤、小區有一個推進過程,但最多半個月至一個月后將開展檢查加大通知貫徹力度,要求有關方面嚴格執行通知規定。
物價部門表示,希望各開發商、中介商能盡快更換新價目表,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市民可以撥打12358舉報電話進行舉報。(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