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年初推出首批100套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之后,成都將于今年底面向社會再推出一批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明日起開始接受申請登記,截止日期為12月5日。據悉,本批次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租金標準將略低于市場標準,選房順序仍以搖號方式確定。
滿足這些條件就能申請
據了解,成都市今年底向社會再推出的一批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目的是解決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申請該批次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須滿足以下條件:家庭年收入在民政部門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上,40000元以下;家庭無自有住房;家庭成員中擁有兩個(含兩個)以上本市五城區(含高新區)戶口,申請人取得本市戶籍三年以上。而符合以上條件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殘疾軍人、烈屬兩類優撫對象,可在獲得承租資格的前提下優先選房。
明日起房管局接受申請
明日起(11月6日)至2007年12月5日17時(法定節假日除外),申請家庭可向居住地轄區房管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交驗)戶籍證明、房屋證明、收入證明、婚姻證明、身份證等資料原件。革命殘疾軍人、烈屬兩類優撫對象須在遞交申請材料的同時,將相關優撫證明交到轄區房管局進行登記。
自2007年11月21日起至2007年12月20日17時止(法定節假日除外),申請家庭可憑區房管局(房委辦)簽署公示意見的申請表和相關申請資料到青羊區西華門街3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房產分中心2樓34號進行復核,并領取“成都市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
租金低于市場價,選房順序搖號定
據介紹,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此次推出的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仍將通過統一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本次接受申請的房源位于“居家福地”等小區,詳細的房源信息以及統一搖號選房的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將另行通知。
據悉,本次推出的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的租金,參照市場租金水平但略低于市場租金標準確定,并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整。承租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在承租期間,不再享受租金補貼,其間另購其他住房者,不再享受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同時,租賃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將接受年度審核,由相關單位對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和家庭常住人口狀況進行定期復核,對不再符合條件的,取消租賃資格。不過,承租家庭在承租兩年后愿意購買的,可申請購買所承租的經濟適用住房。(王玲 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