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家住西城區的張先生在德外街道辦事處領到了一份《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核定表》,有幸成為領到申請經濟適用房“新表”的首批市民之一。
記者看到,厚厚的“新表”相對于過去一張紙的“舊表”來說,內容要豐富的多。“新表”共包括7部分內容。
首先,申請家庭要填寫一份“申請承諾書”,保證提供材料真實有效。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承諾書中提到“本人及全體共同申請人同意承諾若獲得批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將按規定退出原住房或降低一個標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第二部分,申請家庭要真實填寫“成員情況、住房情況、收入及資產情況”并寫明申請家庭承租、擁有原住房處置意見;第三部分,申請家庭成員要到單位或街道,對住房情況、收入情況蓋章,由單位或街道對家庭成員所填寫內容進行證明;第四部分,街道辦事處對申請家庭年收入填寫核定意見,并寫明是否屬于有60歲以上老人、有重殘人員、有患大病人員等情況的“優先配售家庭”;第五部分,街道住房保障部門填寫入戶調查及公示情況,并寫出初審及配售意見;第六部分,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填寫第二次公示及復核意見。
在“新表”的最后一頁,是申請家庭需要提供的材料一覽。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屋產權證、拆遷證明等。
從這份“新表”的內容中不難看出,今后,對經濟適用房的審核將越來越嚴。另據了解,西城區的“新表”發放工作是比較快的,部分城八區街道和遠郊區縣還沒有啟動這項工作。一不愿透露姓名的遠郊區縣保障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在12月中旬才能發“新表”。(記者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