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使用面積不小于4平方米、必須配備衛生盥洗設施……本市閑置非居住房屋臨時改建宿舍的行為將必須滿足上述標準。焦揚昨天表示,上海已發布《關于閑置非居住房屋臨時改建宿舍的規定(試行)》,以疏堵結合的方式緩解“群租”,有效解決來滬務工人員的租住需求。
已整治“群租”約4300戶
“本市新建住宅小區中‘群租’現象逐步蔓延,不僅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損害相鄰業主的權益,而且產生大量的治安、消防、衛生等隱患,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反響。”焦揚表示,今年3月,全市性整治“群租”工作正式啟動,并取得一個良好的開端。
據統計,截止到10月底,本市已整治“群租”約4300戶,占納入整治范圍“群租”總戶數的40%以上,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租客須為簽訂勞動合同者
焦揚表示,整治“群租”既要創新思路,在加強行政管理的同時進一步發揮業主自我管理的作用,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也要堵疏結合,在規范居住房屋租賃行為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多渠道地研究解決來滬人員的居住問題。據悉,本市有關部門將會同各區縣,抓緊時間,按照來滬務工人員的區域分布,集中審核一批閑置的非居住房屋改建為宿舍。
新出臺的《規定》,對于改建申請、審批程序、使用管理都作出具體規定。比如,臨時改建的宿舍要與生產性房屋嚴格分離,驗批后還要對租房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臨時改建的宿舍只能出租給與上海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來滬人員等。
改建宿舍室內外均須達標
焦揚還透露,改建后的出租房必須達到一些具體的標準。就室內來說,每間(戶)住宿人數不得超過8人,人均建筑面積不小于6平方米,或使用面積不小于4平方米。同時,必須配備相應的衛生盥洗設施,其中每層超過10間(戶)的,配備的衛生盥洗設施不少于2處。如設有廚房,應在建筑內部靠外墻集中設置,不得每間(戶)單獨設置,并符合規定的采光、通風及安全要求。
就室外來說,必須是依法建造的鋼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或鋼筋混凝土和磚墻混合結構的多層或高層非居住房屋,且符合規定的完好標準;在消防安全上,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建筑耐火等級、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以及消防設施等要求;在改建方式上,不得進行加層、搭建、擴建或利用層高設置插層,不得“拆落地”改建或拆除重建。(記者周凱鐘暉 實習生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