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資源部統計,2007年度報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審批已全部完成,本年度核減各地申報用地總面積31.81%。此外,國土資源部表示,城市申報用地重點保證居住用地。
經審查,國土部門對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47個城市申報用地規模偏大予以核減,申報的用地總面積和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分別減少31.81%和24.56%。關于城市申報用地結構,國土資源部按照規劃用途審查,適度核減工業用地,重點保證居住用地。2007年度批準用地主要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公共建筑、工業倉儲、居住和特殊項目建設,各項用地分別占批準用地總面積的24.56%、18.23%、17.34%、39.14%和0.72%。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加強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批后監管,目前正抓緊制定有關監管辦法并將盡快公布實施。監管內容主要針對城市申報實施方案、省級審核實施方案和城市具體實施征地和供地等環節。將采取用地備案、地方日常性監管和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檢查、國土資源部不定期抽查等監管方式。此外,在進一步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正著手研究2008年度的用地報批工作。(記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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