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深圳、杭州等地紛紛宣布開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廣州地稅局的人士昨日告訴記者,目前廣州市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細則已報省政府審批。
據悉,去年年底,國務院頒布了修訂后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將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提高兩倍,但具體實施方法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上海、深圳、杭州等地最近已率先出爐。
深圳規定,宣布自11月1日起開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地稅局將按一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土地使用稅,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房屋用地暫緩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個人用于出租等營業用途的房屋用地則要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稅額標準計算征收。
深圳市地稅局參照深圳市國土局的做法,依據土地基準地價,按所在土地街道辦管轄的范圍將全市土地劃分為六個等級:從第六到第一等級的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分別為3元、5元、9元、13元、21元和30元。
廣州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征土地使用稅將提高了土地利用的效率。而對于是否會提高房價,他表示,該調控并不是為了針對房價的,也不是來調控房地產的。事實上,由于該條列長久沒有調整過,隨著物價上漲,對舊條例進行調整屬正常現象。
另外,開征土地使用稅對于一些房地產商和占地很多的經營者來說,將增加負擔,特別是對長期不開發土地,不及時開發、故意等待房價上漲而閑置土地的開發商來說。因為一天不開發土地,就會征收一天的土地使用稅,時間拖得越長,征收的稅款越多,成本就會增加。(李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