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貸款是公積金貸款的一個品種,開發商拒絕買房人申請組合貸款,屬于違規行為,購房人應向市建委或者樓盤所在區縣建委或者公積金中心投訴!”日前,針對不少樓盤拒絕公積金貸款的“新招”———稱“要么做公積金貸款,要么做商貸,我們不接受組合貸款”這一做法,北京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中心主任何玉波如是說。
市建委、市房改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三部門下發“開發商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的緊急通知已有一周時間。記者調查發現,大部分樓盤已不再將公積金貸款拒之門外。但一部分購房人仍然在為公積金貸款的事情煩惱:百子灣地區金都杭城、馬駒橋金地格林小鎮等部分樓盤雖然接受公積金貸款,但卻要求購房人“要么做公積金貸款,要么做商貸,兩者選一,不能做既涉及公積金貸款又涉及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房價這么貴,我要貸款的數額超過了78萬元———3A信用等級的人才能貸到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如果不能做組合貸款,不是明擺著還是不讓做公積金貸款嗎?”近日,多位購房人這樣向本報投訴。
對此,北京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中心主任何玉波給予了明確回答。他強調,首先,組合貸款是公積金貸款的一個品種,“開發商拒絕組合貸款和‘緊急通知’的規定相違背。”其次,何玉波也特別提醒購房人,按照銀監會的有關規定,公積金中心推出的組合貸款只能和工行、建行、農行、中行、交行這5家銀行合作,只有這5家銀行中一家做住房商業貸款的樓盤,購房人才能申請組合貸款;而沒有這5家銀行之一的,購房人要么提高首付,申請公積金貸款;要么做商業貸款。
財經提示
公積金房貸新政不涉及已簽合同
市建委、北京住房公積金中心及本報近日接到這樣的投訴,即有的購房人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約定按照商業貸款的付款方式購買房屋,但至今貸款手續并沒有辦完,因此,有部分這樣的購房人也提出要改辦公積金貸款。對此,昨天,市建委等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緊急通知的最后一條規定得很明確,‘此前已簽訂購房合同的,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執行’,購房人不能因此投訴開發商。”(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