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限價房的認購條件可能有重大變化。在昨日舉行的《中國地產廣州高峰論壇》上,廣州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限價房認購標準正在做較大的調整:除了之前所說的首次置業、廣州戶籍、年齡這些條件,不排除有收入的界定。而且限價房的具體標準,不會一成不變,而會對有效需求量進行估算和測量之后,每年進行調整和公布。
原標準:
晚婚年齡無房市民即可
據悉,廣州市對限價房認購條件之前并無資產和收入限定。《廣州市限價商品住宅銷售管理辦法》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只有“廣州市戶籍人口;本人(已婚的,含配偶和子女)在廣州市沒有自有產權住房;男性年滿25周歲,女性年滿23周歲(達到晚婚晚育年齡)”三大硬性指標。
還在本月月初,廣州市房管局還表示,《廣州市限價商品住宅銷售管理辦法》已報市政府法制辦,將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頒布執行,原則上不會有大改動。
政府計劃:
兩年推277萬m2限價房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場管理處副處長許之珊表示,在廣州的住房保障體系上,最低收入者有廉租房,5000多雙特困戶到2008年將全部解決,之后將當年產生當年解決。低收入層次有經濟適用房,在十一五規劃中,經濟適用房將占住房總供應量的17%。對首次置業的中檔收入家庭,既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又買不起商品房,政策考慮是限價房。
在2006年~2007年,政府計劃推出建筑面積達277萬平方米的限價房。首批限價房將在12月中下旬推出認購。
新標準:
參考其他城市做法
在限價房認購標準的設定上,許之珊表示,除了現在媒體所說的首次置業、廣州戶籍、年齡這些條件,“不排除有收入的界定”。在這一條件上,“我們也會做比較大的調整”,在政策層面做嚴格的規定。
而且,限價房的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政府將根據每年的有效需求量,進行估算和測量,“每年我們會公布限價房的具體標準”。
這一點,許之珊表示是參考了其他城市的做法,比如成都就曾經對限價房認購條件三改標準,深圳對非戶籍人口購買限價房有一個社保繳交年限的規定。(記者蔣悅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