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過后,諸多樓市新規已經開始實施。除了規范住宅商品房驗房程序外,還有確定保障性住房的資金來源及嚴格房產中介資金監管制度的兩項規定。
廉租房敲定資金來源
要點: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該辦法明確以下8種資金將作為廉租房建設和管理的保障資金: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全部余額;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市縣財政預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補助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安排的補助資金;中央財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社會捐贈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其他資金。
點評:
解決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問題,加大廉租房建設力度和管理力度,被政府越發重視起來。明確廉租房建設管理的資金來源,意味著廉租房政策開始深入務實。隨著廉租房、經適房相關管理規定的陸續執行,保障性住房將真正惠及廣大中低收入人群。
強制中介資金監管
要點:
《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根據以往的規定,北京市對房屋租賃經紀委托代理業務實行銀行代收代付、風險準備金、客戶資金與自有資金分賬戶管理等資金監管制度,但對于違規企業的懲處力度并未明確,實際的執行效果也不理想。此次出臺的新規首次明確了違規企業的受罰力度,“房地產經紀機構不能落實資金監管制度的,責令改正同時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點評:
鏈家地產市場研發中心認為,房屋租賃經紀委托代理業務在租賃市場中占到一定比例,但自2005年起,關于這一業務僅有“經紀公司需交納60萬元保證金”這一準入門檻,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使得一些不具備開展此業務的中小經紀公司也得以違規開展此業務,為房屋租賃市場的交易安全埋下了一定的隱患。而此次分賬戶資金監管制度的重申及處罰制度的明確和嚴苛,對肅清租賃經紀委托代理業務中的違規操作,確保租賃交易資金安全會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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