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攜款事件頻發,讓二手房交易資金的監管問題受到廣泛關注。昨日,早報記者獲悉,上海市公證處已率先推出上海二手房資金監管平臺——“上海公證處資金監管平臺”。
此前,早報曾報道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上海市房地局)正在醞釀二手房交易資金“第三方監管”。這意味著,不久以后,上海將有兩個二手房資金監管平臺可供購房者選擇。
收取一定“監管費”
“目前,二手房資金監管的路徑已經全部準備完畢,馬上就會正式開展業務。目前已經選定兩家大型中介,在談最后的合作細節。”昨日,上海市公證處鄭建軍告訴早報記者。不過,他暫未透露這兩家中介公司的名字。
“據我所知,上海市房地局目前也已經在試點類似的二手房資金監管平臺。由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作為交易保證機構。房地局也知道我們在試點這個二手房資金監管平臺。購房者可以根據他們的需要選擇一個平臺進行資金監管。”鄭建軍表示。
昨日,鄭建軍告訴記者,為保證監管效果,上海市公證處推出的這一資金監管平臺將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有可能收取房價千分之三作為手續費。不過,目前這一費用還沒有最終確定。”他表示。
此前,早報曾報道,上海市房地局房地產交易處有關“第三方監管”的方案已經基本成形,并指定民生銀行上海分行在內的5家銀行率先試點,目前在研究操作流程。
中介傭金或被監管
與其他城市以及上海市房地局此前試點的二手房資金監管平臺不一樣的是,“上海市公證處資金監管平臺”所監管的資金,不僅包括二手房買賣上下家交易的房款(定金、首付和尾款),還包括交易所涉及的稅費。“中介公司的傭金或許也在資金監管的范圍之內,這一細節目前還在與相關中介公司協商。”鄭建軍表示。
買賣雙方在簽定合同之后,將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所有資金,打入上海公證處專款專用的專門賬戶中。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這些資金都通過公證處予以交易資金的流轉、監管(流程見右圖)。
鄭建軍表示,“作為一個專門的公證機構,上海市公證處已經有一個成立長達10多年的用于提存業務的專款專用賬戶。此次的二手房資金監管平臺,只是將原有的提存業務細化。這一賬戶的獨立性和安全性,是可以保證的。”
公證處共擔資金風險
與上海市公證處從事的其他公證業務不同的是,二手房資金監管過程中,公證處并非獨立第三方,而介入其中成為主體之一。據介紹,在資金打入公證處監管賬戶之前,二手房上下家、中介公司和上海市公證處將簽定一份《資金監管協議》。上海市公證處與上下家共擔整個交易過程中的資金風險。
這個監管平臺的另外一個優勢是,二手房買賣上下家簽署以中介為受托人的涉及該房屋償還貸款、注銷抵押、繳納稅費、領取相關收件收據及房地產權證等事項的委托書,都將公證以保證安全。
延伸新聞
“二手房交易資金引入第四方監管是必須的”
二手房交易資金的監管漏洞一直是房地產市場的“痼疾”。特別是近期,由于樓市交易量下滑,各地發生了以創輝租售為代表的多起中介倒閉、購房人的錢款被席卷而去的案件。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愈加突出。
“除二手房買賣上下家、中介公司(或與之相關系的銀行賬戶)之外的第四方監管(即建設部在1月22日出臺的通知中所指的交易保證機構)十分必要。”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律師衛新告訴記者,上海的房地產市場二手房交易中,有將近七成的糾紛與房款有關,原因就在于沒有資金監管。
他分析說,“很多城市在試點的只是由中介公司和銀行牽手的監管平臺。我認為,這樣的平臺仍然不足夠安全。因為中介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是對公賬戶還是對私賬戶沒有專門的機構進行監管,根本不存在意義。要根本解決問題,還是需要一個獨立、有公信力的第四方。”
“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上海市公證處的這一性質,讓它更合適作為二手房資金監管的交易保證機構。”對于上海市公證處即將推出二手房資金監管平臺,衛新如此表示。
此前,建設部在2007年1月22日下發了《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要求,各地發展交易保證機構,專門從事交易資金監管。交易保證機構不得從事經紀業務。(梁文匯)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