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錫文表示:歸還農民土地不是實行土地的私有制
2008年01月31日 11: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月31日電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今天在公開場合表示,中國實行兩種土地所有制,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的土地除法律規定的以外,屬農民集體所有。歸還農民土地就是將土地所有權歸還給農民集體,而不是實行土地的私有制。
1月31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當前農業農村政策、加強農業基礎建設等方面有關情況。陳錫文是在會上回答提問時作出上述表示的。
陳錫文說,農村土地問題,我們也注意到了,在個別地方出現了一些農民關于土地所有權問題的維權方面的現象。這里面存在著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如果地方政府和開發商,沒有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中央政府的政策隨意侵占農民的土地,那是違法違規的。如果查證的情況確實如此,就應該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陳錫文說,中國《憲法》規定得非常明確,在中國實行兩種土地所有制,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的土地除法律規定的以外,屬農民集體所有。因此,歸還農民土地就是將土地所有權歸還給農民集體,而不是實行土地的私有制。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每個農民都有權利以家庭承包集體所有的土地。
陳錫文指出,因此中國實行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這一基本經營制度是有前提的,第一個前提是農村集體的土地所有權不變,第二個前提是農地用途不變。這兩個基礎上,農民家庭可以長期承包土地。(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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