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1/3人住公屋,1/6人住居屋,等于一半人住上了政府樓,你想想還能有多少住房問題?”面對記者,香港特區政府現任教育局局長、前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滿臉笑容地反問。這種自豪感被傳遞到現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臉上,“公屋堪稱香港社會穩定的最重要因素,而且在未來的5~10年內角色不會變。”
香港這樣一個寸土尺金之地,卻被全世界公認為有效解決社會居住保障問題的典范。總結其中“奧秘”,香港人概括得很簡單:“沒錢的找政府,有錢的進市場。”——不多不少,在香港政府出錢的保障性住房和房地產商品房剛好各占半壁江山。
近日,本報記者專訪香港特區政府最近兩任房屋主管部門“一把手”,期望獲得對該“范本”更深入的解剖分析,以供內地各界借鑒。
1 追溯 55年前一場大火催生“公屋制度”
今日,在香港歷史最悠久的公屋區石硤尾邨,仍矗立著一座已經有50多年樓齡的“美荷樓”。最近政府正在把其重點“包裹”保護起來,準備把其建為一個“公屋標本”。“這是香港最早的一座公屋,我們打算騰空后建一個小型博物館”,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告訴記者。
回溯起來,這座“美荷樓”的誕生多少有點偶然性——1953年的圣誕節,石硤尾木屋區一場大火令5萬香港居民無家可歸,為安置災民,港府建起了8幢呈“H”形的大廈,廚廁公用,災民繳納少許租金就可入住。
激勵港人先住公屋再買商品房
有了“公屋”這個起點,半個多世紀以來,香港的住房制度經歷了初期的“應急”階段,1972年起開始進入住房條件改善階段,再到1978年起的“居者有其屋”階段。“逐漸地,政府鼓勵家庭結構轉變的有進行‘階梯上升’”,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副教授、全國人大代表劉佩瓊說自己就是一個鮮活的例子。
“我從小住在公屋里,后來考上大學開始住校,工作掙錢后先買居屋給家人住,再買商品房,現在還在房地產市場做點投資。”她認為居住環境的改變正是人生一步步前進的標志。“公屋給了我激勵和奮斗的精神,很多香港人都是這樣慢慢走過來的,所以對公屋很有感情。”
在她看來,香港的整個住房體系是一汪能自如流動的“活水”。“低收入的先有保障,如果努力上升,就有改善的階梯,有了實力就自覺退出對社會資源的占用。”
2 現狀 未來5年平均排隊1.9年可住上公屋
當然,制度有一定的先天優勢不意味著執行起來一帆風順。鄭汝樺去年7月份上任以來,就面臨著一條由11萬人排著的公屋申請長隊。“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租住屋的居民,約有209萬多人,占本港人口的30%。2006年至2007年,還在輪候等待入住公屋的家庭有106萬戶。”
她的解決方案是,在未來5年新建76000個公屋單位,當中86%在市區,以及葵青與將軍澳等擴展市區,用于興建公屋的資金有700億元。香港市民把輪上公屋稱為“上樓”,“足以應付11萬的輪候市民及3年的‘上樓’承諾”。
她的信心還比較足,“保證每年平均的公屋興建量大概在17000個單位,加上按照我們計算的回收數,可以把平均輪候時間從3年縮為1.8年~1.9年。”
入住10年資產超額須遷出
“有出有進,才能提高公屋的使用率。”鄭汝樺說,公屋的租用是個可調整的系統——對于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房屋委員在1992年就推出了租金援助計劃,符合資格的住戶可獲減免一半租金;而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公屋租戶則需要繳納較高的租金,2006年因這個計劃而節省資助金額2億元,同時還能達到以高租金促使其購買房屋而遷出的作用。此外,入住公屋超過10年,入息和資產凈值超過制定限額或不申報家庭資產的租戶,必須遷出。
今年81歲的李福成老人正在石硤尾邨的小區公園里曬太陽,他是香港公屋最早的一批住戶,是公屋從“出生”到“成長”的見證人。“住了20多年,沒想到還可以搬新屋”,老人樂呵呵地告訴記者,他去年搬到了政府原地新建的公屋“美如樓”,“獨立套間,有電梯”。
這位孤寡老人在20年前就申請到了政府的公屋,他以前住的舊公屋是上個世紀50年代興建的首批公屋,同期的公屋除了要做博物館的“美荷樓”以外,全部推倒重建。
未來5~10年公屋仍很重要
雖然屬“政府福利”,但是存在了多年的香港公屋也并非沒有因為環境和設施而遭受詬病——人口高度密集地居住于市區,房屋面積十分狹小,租金便宜的公屋面積最小的僅8平方米,最大的也只有69平方米,卻需要住進6~12人。同時,很多人還發出這種由低收入人群集中居住的區域,會否存在居民普遍對社區缺乏歸屬感和認同感的文化憂慮。
“我們有很清晰的意識,對于香港來說,在未來的5~10年內,公屋的角色依然非常重要。低收入人群的需求仍然會存在,政策需要一直執行下去。”鄭汝樺認為。
3 透視 公屋為何成功
香港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系研究員、副教授王坤總結認為,香港公共房屋計劃的巨大成功,與香港政府的長期積極投入、公屋管理部門高效務實的專業運營和管理、有效的財政資金安排密不可分。
自開始興建公屋以來,香港公屋計劃就有相應機構專門負責公屋事宜。在香港,公屋一直是政府“一手包辦”。從建設到分配,再到管理和運營幾乎全部“打包”給政府。在香港,公營房屋的決策機構是房屋委員會,由民間代表和其他各界與政治團體代表組成,執行者則是政府下屬的房屋署。這就形成了一個房委會為核心的龐大機構,負責從建設、維護、資格審查到物業管理和社區服務等各個方面,可謂一個“超級開發商”。
香港公屋計劃的成功也離不開政府土地政策的支持。此外,政府從財政安排上考慮成本效益,避免了龐大公屋計劃造成巨額財政赤字。此外,房委會通過不斷改進、完善公屋住戶準入退出機制,促進有限的公屋單位得到公平合理分配。
記者觀察 保障性住房推行到底有多難?
1/3公屋居民加上1/6居屋居民,香港半數居民能享受特區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這個比例,至少在目前有足夠讓人艷羨的魅力。
內地從1998年住房市場化改革到今天,顯然還未能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
比如機制,香港人住公屋和買居屋都要經過嚴格的資質審核。而我國各城市現行的廉租住房制度普遍缺乏透明的資格審查機制,更沒有遷出機制;經濟適用房作為特殊的商品,其背后蘊含著巨大的利益。
比如執行,當年著名香港影星邱淑貞的丈夫濫用公屋資源的事件鬧得滿城風雨,香港政府立即專門成立“特遣隊”,清查占用公屋資源的“不法分子”——香港有嚴格的法律規定,申請公屋如果弄虛作假很可能被作為刑事罪行被起訴,房委會具有執法權。內地的經濟適用房推出多年,然而總感覺老百姓“看戲的多,唱戲的少”,因為經濟適用房被濫用的狀況極為普遍,老百姓對開寶馬奔馳住經濟適用房已經司空見慣。
“相當透明,不管做什么都要走公開程序;有明確的自我檢討機制”,劉佩瓊總結的香港房屋管理的兩個特點,無疑值得一再推敲和深思。(邱瑞賢 杜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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