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日電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消息,該部近日發布《關于加強廉租住房質量管理的通知》,就確保廉租住房質量提出多項要求。通知要求,對廉租住房加強建設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同時強化竣工驗收工作,對廉租住房全面實施質量分戶驗收。
通知要求,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交付驗收工作的管理,對廉租住房全面實施質量分戶驗收,確保每套住房都達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條件。建設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檢查,對竣工驗收程序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工程實體質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顯缺陷的,要責令整改,并停止竣工驗收;整改合格后,重新組織竣工驗收。住房交付時,要確保供水、供電、供暖、燃氣、電信等設施達到使用要求。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基本建設程序,嚴格按工程招投標、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程序執行,并強化對各環節的監督管理。要落實建設主體執行建設程序的責任,對未按規定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的項目及單位,要嚴肅查處。建設單位要對廉租住房質量全面負責。要依法加強對設計、施工質量的過程控制,保證住房建設的合理工期和造價,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通知還要求,規劃部門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就業方面的實際情況,廉租住房項目應采取配套建設與集中建設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盡可能安排在近期重點發展區域、產業集中區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區域。要嚴格執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要求,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通知說,近期,各地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在建和已竣工的廉租住房組織一次專項檢查。對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違反國家規定,致使房屋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的要予以相應處罰,對直接責任人要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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