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住保辦日前編制《北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百問百答》,其中,“重點10答”對什么人可申請保障房作出了詳解。《百問百答》已下發到區縣街鄉保障住房審核窗口,便于工作人員更好地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
問題1:大家庭中有多個小家庭,是否可同時申請?家庭原住房拆遷,原住房內多個核心家庭是否可同時申請,是否均享受優先購房或配租?
答:大家庭中多個核心家庭可以拆分成幾個家庭分別同時申請,但申請家庭成員不能有重疊。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被拆遷家庭等公益性項目拆遷家庭,且符合準入標準,可以優先配售配租。
問題2:重度精神殘疾人員可否作為申請人申請廉租住房?
答:不可以。家庭應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重度精神殘疾人員為限定行為能力人員,申請時需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
問題3:同一家庭是否可同時申請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
答:不可以。申請家庭只能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申請一種保障住房方式。申請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可申請廉租住房;放棄申請廉租住房,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若承諾配售經濟適用住房后放棄已配租的廉租住房,該家庭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參加輪候。
問題4:申請家庭成員中有京外上學人員或現役軍人,是否可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共同申請?
答:在符合申請條件、取得相關人員的承諾和提供相關證明的基礎上,可以作為申請家庭成員一同申請。
問題5:申請人戶口在本市,父母、配偶、子女戶口不在同一地址或在外地,是否可以作為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一起申請?計算配租配售人口時是否一起計入?
答:父母戶口在本市或不在本市,均可以作為共同申請成員一起申請,一并計入配租配售人口,父母參與申請要將其收入、住房、資產一并納入申請家庭進行核算。
配偶的戶口無論是否在本市,都可以作為共同申請成員一起申請,一并計入配售配租人口。
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因殘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可以作為共同申請成員一起申請,一并計入配售配租人口。符合申請條件的成年子女也可以作為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同父母一起申請,但以后不得再單獨申請。
問題6:申請人與父母同在一個戶口本,且與父母同住,產權為父母,可否作為單身戶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如申請人已婚,是否可作為單獨家庭申請?
答:申請人取得北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三年,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年滿30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與父母同住并且已婚,只要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收入、住房、資產標準,可以作為單獨家庭申請,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住房、收入、資產都需進行核定。
問題7:申請家庭中的成員是否可以再次作為其他申請家庭的成員參與申請?
答:一個人只要在申請家庭中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參與申請,就不能再次作為其他申請家庭成員參與申請。
問題8:離異家庭雙方是否可同時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離異是否有年限規定?
答:可以同時申請,但必須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條件,配售面積要根據家庭人口來確定,現行政策未對離異后多長時間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進行規定。
問題9:返城知青子女掛靠在親屬家,能否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共同申請保障住房?
答:返城知青子女掛靠在親屬家,符合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的,可以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共同申請,但以后不得再次申請。符合單獨申請條件的,可單獨申請。
問題10:單位集體戶口是否等同于北京城鎮戶籍?
答:單位城鎮戶籍集體戶口是北京市城鎮戶籍的一種形式,符合準入戶籍要求。外地戶籍人口因上學、服兵役來京不能作為申請人。(記者: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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