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將新建、配建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400萬平方米,配套商品房400萬平方米,二者合計約占當年新開工住房面積的45%。
昨天在上海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的“上海市2009年住房建設計劃”(下稱“計劃”)中顯示,保障性住房成為重點。
在土地供應上,2009年上海住宅用地供應約1000~1200公頃,其中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不低于25%。“計劃”同時稱,要優先保證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應,在符合各項規劃控制原則和規范的前提下,可適當提高住房建筑的容積率。
根據《上海市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2008~2012年)》,2009年將擴大經濟適用房建設規模。一方面,要通過集中建設和在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的方式,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供應。另一方面,完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周邊區域的市政、公建配套設施,與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
經濟適用住房主要采取集中建設和配建方式。集中建設主要在一個建設項目中通過土地劃撥方式,全部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配建主要是在本市新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已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根據不同區域,按一定比例建造經濟適用住房。
根據“計劃”,這些保障性住房,將優先在交通便利、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完善的區域安排供地,主要集中在軌道交通沿線、中環線和外環線附近建設。另外,結合中心城區產業調整、工廠置換來安排一定量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用地。
今年上海市政府工作報告曾明確指出,未來五年上海將新建經濟適用房30萬套、約2000萬平方米,解決超出廉租對象認定標準、自身又無力從市場購買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難。
據了解,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只能享有有限產權,5年內不能上市交易。5年后上市須交納土地收益差價,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在補繳土地收益差價后獲得完全產權。
不過,此前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陳啟偉在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經濟適用房的購房者條件,仍在制定當中。
此前有報道稱,為防止出現在出售經濟適用房過程中產生的權力尋租以及幕后交易行為,一旦政策公布,上海市將采用登記輪候方式公開購買。
“計劃”也表示,要完善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銷售管理制度,會按照申請、審核、公示和登記輪候等辦法,建立登記輪候冊,實行輪候分配的制度。(胥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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