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7月1日起將統一調為12%
2008年05月09日 04:07 來源:新京報 發表評論
昨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08年度公積金繳存比例,取消了以往基本比例和最高比例之分,自今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單位統一定為12%,這意味著部分市民的公積金將有所提高。同時,2008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定為2392元。
近幾年繳存比例為8%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個年度都會發布通知,公布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限。近幾年北京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都為8%,有條件的單位可適當提高繳存比例。2006年度繳存比例的上限是不超過10%,2007年度確定為不超過12%。
管理中心稱,2008住房公積金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392元。以往一些按照8%的基本比例繳存的市民,或是在12%以下繳存比例的市民,今年繳存的公積金將有所提高。
月繳存額上限提高226元
今年2392元的月繳存額上限也比去年的2166元提高了226元。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稱,今年的上限是按照2007年職均月工資的300%,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12%確定的。
該負責人表示,原則上不允許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突破繳存上限。這意味著,今年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月不但不能超過12%的比例上限,同時也不能超過2392元的金額上限。(記者馬力)
【編輯:唐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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