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第14個局長接待日,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劉仲國坐鎮該局信訪咨詢中心,接待了90多名上訪市民,上訪個案主要涉及住房保障、辦理房產證、房屋拆遷安置、房地產市場管理等問題。由于上訪市民較多,接訪時間一直延遲到下午兩點多。
回遷20余年遭遇辦證難
徐先生等人來訪反映,1986年回遷到越秀區湛塘路已經20多年,但一直未能辦理房產證。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稱,根據《關于解決我市歷史遺留辦理房地產證問題的若干意見》,該局正在收集群眾的辦理歷史遺留問題房產證調查表,按樓盤分類登記、調查處理,提交市歷史遺留辦理房地產證問題辦公室統一研究解決辦法。
家住越秀區湛塘路鐘女士4個兄弟姐妹繼承了母親的一套房產。繼承時,法院已經根據情況將各間房分給了鐘女士兄妹。后來該房屋拆遷,各兄妹都得到了一套房屋作為補償,其中3戶已經入住七八年,只有一戶已經離開廣州,遲遲未收樓。由于拆遷的房屋是兄妹4人共同繼承,只有一張房產證,由于其中一戶沒有收樓,其余3戶多年來都未能辦理房產證。
劉仲國聽了情況后解釋,按照相關規定,這種情況必須4家同時收樓后才能辦理房產證,但由于其中一家已經離開廣州無法收樓,國土局將結合具體情況研究,看是否有解決方案。
“政府已盡最大努力保障被拆遷人利益”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昨日表示,廣州市在冊141宗爛尾地塊已有明確的處理原則和政策,各相關部門按照廣州市委、市政府的決策積極推進爛尾地塊的處置工作。對于已通過司法途徑處理的爛尾地塊,堅持統一貨幣補償的處理方式,拍賣所得的資金優先償付被拆遷人補償款、臨遷費本金、購房小業主的補償等相關費用。對于被拆遷房屋屬于被拆遷人及其配偶唯一的產權住宅的,還可優先申請租住或購買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或限價房。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還呼吁,被拆遷人應服從司法裁決,正視現實,要理解政府已經盡最大努力保障了被拆遷人利益。信訪是國家給公民反映問題的一條渠道,作為公民個人應當循正常程序理性信訪。(記者/鄭佳欣 實習生/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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