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明確:建設占用耕地不得跨省易地補充
2008年07月01日 04:2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發表評論
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關于嚴格耕地占補平衡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提出,建設占用耕地不得跨省域易地補充,進一步規范本行政區域內耕地占補平衡工作,嚴格耕地占補平衡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統籌協調建設占用和補充耕地規模。
通知要求耕地占補平衡必須嚴格限定在本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切實負起監督管理責任。對于在耕地后備資源少的地區,新上占用耕地較多的非農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充分科學論證;確實難以補充耕地的,可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統籌安排,在省域內補充耕地,但必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補充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必須嚴格控制在部批準的試點范圍內,不得跨市(地)、縣(市)設置掛鉤項目區,項目區內拆舊復墾的耕地只能用于補充建新占用的耕地。(秦京午)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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