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外父母申請北京保障房:須滿50歲且無其他子女
從7月15日起,如果您在申請經(jīng)濟適用住房、限價房配租配售資格時,把戶口在京外的父母作為申請家庭成員一起申請的話,需要滿足兩個條件,即父母一方年齡須在50周歲以上(含50周歲),且無其他子女,還需在申請時提供獨生子女證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證明。這是市住房保障辦公室近期下發(fā)的《關于北京市廉租住房、經(jīng)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35號文)中明確指出的。
“父母的戶口在外地,他們能作為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一起申請經(jīng)濟適用住房(限價房)嗎?”這是各街道或者鄉(xiāng)鎮(zhèn)保障住房審核窗口的接待人員常碰到的問題。對此,今年4月,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曾在《北京經(jīng)濟適用住房、廉租房申請百問百答》中明確,“父母戶口在本市或不在本市,均可以作為共同申請成員一起申請,一并計入配租配售人口,父母參與申請要將其收入、住房、資產(chǎn)一并納入申請家庭進行核算!倍S著保障住房、限價房申請審核工作的進展,經(jīng)過調查,保障住房審核部門也發(fā)現(xiàn)了一些問題,有些家庭的父母根本不來和北京的子女同住,北京子女申請保障住房或者限價房,把外地的父母列為共同申請人,是為了能夠申請到面積大一點的保障住房或者限價房。
考慮到北京保障住房和限價房的房源應該優(yōu)先解決確實有住房困難的中低收入家庭,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在近期下發(fā)的《關于北京市廉租住房、經(jīng)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35號文)中,調整了此項審核標準。從7月15日起,申請家庭成員的父母戶口在京外的,只有父母一方年齡在50周歲以上(含50周歲)且無其他子女,方可隨在京子女共同申請本市經(jīng)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時需提供獨生子女證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證明。“需要注意的是,這類申請家庭,父母在京外的住房可以不計入住房面積核定范圍,但是自有產(chǎn)權的住房則需要核定房產(chǎn)凈值,計入家庭資產(chǎn)中,申請家庭需出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關于京外住房凈值的評估報告。”市住房保障辦有關負責人強調。同時,他還明確表示,“配偶的戶口無論是否在本市,都可以作為共同申請成員一起申請,一并計入配售配租人口!(余美英)
【編輯: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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