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發布新規:賣房將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2008年12月10日 17:00 來源:新華網 發表評論
記者從昆明市房管局了解到,近日昆明市《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開始實施,《意見》規定,在2009年12月31日前,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對外銷售的,不負擔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意見》還規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免收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權屬登記費和個人買賣住房交易(轉讓)手續費,購買新建商品房住房以交易合同登記備案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以交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對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含二級市場購房)的契稅執行0.5%稅率;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5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稅稅率執行1%的稅率;將別墅除外的其他非普通商品房交易契稅降至1.5%。
昆明市逐漸放寬購房落戶條件,適當降低購房首付比例,對外地人落戶放寬條件,這些政策均是政府促進當地樓市健康平穩發展的手段。(記者 關桂峰)
【編輯: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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