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界的著名理論家任志強先生一開講,地球人都笑了。
任志強先生指出,2004年全國經濟普查報告中房地產行業的利潤率僅為6.7%,不管是凈資產回報率還是銷售利潤率都在7%以下,在全國普查的16個行業中銷售利潤率排在第7位,僅為中游的水平。開發企業受法律的保護,沒有必要、也不應公布自己的成本。
到2004年的時候,房價就已經上漲了許多,有些地方的房價甚至已經翻番。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行業的利潤率也才不到10%,如果這種說法成立,就意味著,在房價還沒有快速上漲以前,房地產界絕大部分企業都是賠錢的,且賠得血本無歸、衣不蔽體。如此說來,人們應該對處于水深火熱中的房地產開發商們抱以深切的同情和感激,因為他們默默無聞地為人民的住房事業作出了巨大奉獻。
同時,開發商還作出了巨大犧牲。從2002年至今,房地產業連續入選“中國10大暴利行業”排行榜,對于房地產這樣一個利潤回報率不足10%的行業,這種排名該是多大的一個黑鍋啊!然而,開發商們一聲不響地忍了,背著暴利的黑鍋繼續從事房地產開發。直到今天,任志強先生才突然拿出2004年的數據對大家說:你看看,我們的利潤率僅為6.7%。
然而,有一點公眾卻弄不懂了,正是在這個利潤率非常低的時期,房地產界的富翁們卻雨后春筍般地一個接一個粉墨登場。在2004年中國大陸百富榜中,房地產老板占據了百富榜的45%;在2005年度胡潤系列富豪榜中,排名前50的富豪中有24位涉足房地產領域;在2006年胡潤百富榜中,房地產仍以25.5%的比例排在首位。房地產業成為造就富豪最多的行業,50位房地產富豪的總財富達到2010億元,平均財富40.2億元,而上榜門檻高達15億元,是所有行業榜單里最高的。
這些富翁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顯然不是,是靠暴利催生出來的,這本身就讓任志強先生的觀點失去了事實基礎。據曾經在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從事過近10年投資研究工作的李清明估算:2004年,北京全市房地產一年的利潤高達249.8億元,不到兩天就要催生出一個億萬富翁。
既然事實與任志強先生的理論存在巨大差異,那么,得出真相的惟一辦法就是核定成本,讓成本給出正確答案。但這恰恰是任志強先生最反對的。任志強先生在羅列了一大堆法律條文的時候,遺忘了重要的一條,于1994年1月1日起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理由知道房價的大致成本。既然任志強先生堅持房地產界的利潤率低得可憐,為何不用成本核定來證明本行業的“清白”?
任志強先生反對公開成本的另一個理由是,決定市場價格的是市場供求關系,不應該人為干涉,然而,在目前的房地產市場,在這個催生富翁的暖房里,有多少非市場因素在影響乃至左右著這個市場?任志強先生的正名,恰恰暴露出房價的成本黑洞,暴利正是在這個黑洞中得以完成。面對一個個粉墨登場的富豪開發商,公眾難道沒有理由知道黑洞里面到底裝著什么嗎?
(來源:上海證券報 作者:陳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