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單位建房向系統內職工銷售的情況普遍。“目前火車站附近的房子還沒有分完。”一位鐵路局職工在與記者交談時,用起了久違的詞匯“分房”,不禁令人產生了回到福利分房時代的錯覺。
留心一下眼下房市的花邊,一個叫“單位自建房”的新概念伴隨著一些財大氣粗的國字號企業的名字不斷在坊間輿論閃現。這樣的“單位自建房”合理嗎?原國家房改辦主任張中俊曾經指出:無論是集資建房還是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其玄機均在于可以以劃撥形式,取得零地價國有土地,這之中往往包含了不合理的特權。
不久前,媒體披露了廣州首個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樓盤,報載“售價便宜得驚人”。其實早在2006年8月,建設部聯合監察部、國土資源部就發布了《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嚴辭叫停黨政機關集資建房。顯然,“叫停”未能阻擋地方“福利房”的勃勃春天。住宅產業趨向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市場化是效率社會的必然規律,好比從刀耕火種到電子信息,即便是無法追求商品化和市場化的保障性住房,也得遵循社會化與專業化的內在要求。顯然,“單位自建房”只不過是福利分房的時髦衣裳罷了,允許單位自建,就是量公共財政之力滿足部分特定群體所需,是以小群體的公平踐踏大社會的公平。
當然,沒有人天生熱愛“福利分房”。在房改的頭幾年,“自建房”是基本朝向絕跡的方向發展的。如果把這兩年風生水起的“單位自建房”放在中國房市詭異的現實語境下來考量,這種違規而倒退的“新式福利分房”就是一種“叢林法則”下的“贏家自救”:一是能“單位自建”的往往是行政事業單位和國字號壟斷企業,它們和特權有著天然的親緣關系,在“自建”能力上,顯然是當下最富邏輯性的贏家;二是這種“自建”既然遭遇著法理壁壘(福利房與住房商品化改革背道而馳),也無法規避土地配置的曖昧,更可能在脫離監控的環境中成為腐敗的新源頭。
就像縱使吃不飽飯也不能去搶劫犯罪一樣,“買不起房”不能成為退歸到“福利分房”歷史的借口。如果“單位自建房”不是全民普及的公平福利,個別特權部門或壟斷企業打開“單位自建房”的大門,只會造成更大的不公與失衡。有錢有地的可以“自建”,沒錢沒地的怎么辦呢?其實,當前高房價的產生,并非福利分房的退出,而是房市游戲規則異化及政府部門失位錯位所致。誰在逼迫我們退回福利分房年代?無論多么復雜,解決問題的途徑決不應該是“單位自建房”的重出江湖。(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