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日)溫家寶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里有相當的篇幅談到了住房問題。這讓民盟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王軍生異常興奮。王軍生是今年民盟中央《關于發展完善我國住房保障體系的提案》的起草人。
“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應該由政府管起來,而不能交給開發商。”他說,開發商是經商的,一定要賺錢。不賺錢就沒有積極性。這也使建設部有關經濟適用房、限制大戶型等一系列規定難以落實。為此,他建議,“經濟適用房應該由專門的非營利組織管起來,一些發達地區應成立公屋局。”
民盟中央的這份提案還強調,將住房保障納入中央政府對省級人民政府、省級人民政府對市(區)縣人民政府的目標責任制管理,借此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的推進機制。
民盟中央還建議,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每年定期由中央政府對地方住房保障制度建設情況進行檢查,省級政府定期對市(區)縣住房保障制度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通過檢查督導地方政府住房保障制度建設。根據檢查情況及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表揚先進通報落后,并嚴格追究政府主要領導相應責任。
王軍生說,現在在很多地方,土地出讓金成了地方政府的小金庫。讓政府拿出一部分地來,不賺錢建設經濟適用房,不少地方政府缺乏積極性。為此,國家必須出臺政策,給地方政府建低價房提供一些硬政策。比如說,地方的財政收入一定要公開透明,并且規定每年要拿出一定比例的收入來建經濟適用房。
“政府作為住房發展商并不能保證目標成功,但政府不直接介入肯定會導致目標落空。”民革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莊威委員說,“政府可以實行注冊會員制,將私人建筑商納入發展公共住房系統,與他們結成長期的合作伙伴。政府工程的招標,只在注冊的會員中進行,以利于監督管理,保證工程的進度和質量。”
為此,民革中央建議中央和地方政府成立專門的、以發展公共住宅為職能的機構,全權負責公共住宅的土地供應、規劃、設計、建造、出售和租賃管理。資金列入國家預算,以確保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
致公黨姚凱倫委員的提案則強調,構建以租為主的住房保障體系,重點建設包括“出租型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在內的“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姚凱倫認為,經濟適用房不能流動,目前存在的問題較多,為此他建議,解決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問題,應以廉租房為主。(潘圓 趙飛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