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年前逝世,痛失大師,學界悼文無數。讀過一些文章,大多是紀念弗老對貨幣理論的貢獻,對他補貼窮人要講效率的觀點,卻少有提及。近幾年,有學者撰文,試圖把弗老的“教育券”引入國內,可惜曲高和寡,應者寥寥。也難怪,當年在美國,“教育券”也只是紙上談兵,不曾引起過政府的重視。
本文討論房補,重點不在該不該補。居者有其屋,政府給窮人住房補貼,責無旁貸,沒有理由反對。問題是,政府要施房補,怎樣做才能雪中送炭,少花錢多辦事,爭取社會福利最大化?這是經濟學的重要問題,值得研究。
解決住房問題,當下政府的思路,一是由市場提供商品房;二是由政府補貼開發商建經濟適用房或廉租房。顧名思義,市場提供的商品房,要隨行就市,受供求左右,房價近年節節攀升,窮人收入低,買不起,于是怨聲載道,矛頭直指開發商。而政府資助的經濟適用房,由于僧多粥少,買到房的拍手稱快,買不到的則扼腕嘆息,苦樂不均,令政府補貼的公平性大打折扣。
開發商雖然沒有義務照顧窮人,但這絕不是說,窮人住房就不應得到關照,這是兩回事,不可混為一談。我的觀點,扶貧助弱,是政府的責任,應由政府去承擔。事實上,這些年政府為補貼窮人住房,也做過不少事,經濟適用房是明顯的例子,政府招商引資、批地拿錢,不遺余力。遺憾的是,由于補貼方法不對,政府錢花了不少,好事卻沒辦好,到頭來,老百姓意見一大堆。
作過一些調查,人們對經濟適用房的不滿,主要在三方面:
其一,政府補貼開發商建經濟適用房,由于限制了賣價,開發商要賺錢,必會千方百計壓低成本。所以建材以次充好、工程偷工減料,司空見慣,是常事。結果,消費者花盡畢生積蓄,買的卻是豆腐渣房屋,你叫老百姓怎能不寒心?房子是政府資助建的,開發商也是政府選的,房子質量有紕漏,老百姓不怨政府怨誰?可站在政府角度看,好心沒好報,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其二,由于經濟適用房有政府補貼,賣價低于市價,擺明的好處,自然求者盈門。這樣帶出的問題是,由于供少求多,經濟適用房先賣給誰?政府雖可設門檻,但要做到公平不容易。比如那些腰纏萬貫的富人,為了買到經適房,會大肆行賄主事的官員,或是弄虛作假,隱瞞收入。
其三,退一步說,即使經濟適用房能保證窮人入住,但設想一下,一個城市,若涇渭分明地把窮人與富人分隔開,會是怎樣的局面?至少有一點,貧困家庭孩子的心理健康要受影響。有先例,西方國家城市搞過窮人區,結果呢?貧富更加對立,社會矛盾更加激化,是前車之鑒,不應重蹈覆轍。再有,建經濟適用房是由政府劃定區域,不論你何處上班,也不論子女何處上學,要購經適房,就得搬進指定地點,舍此別無選擇,這不僅給居民生活造成不便,對原本緊張的城市交通,也是雪上加霜。
早有消息說,政府要對經濟適用房改革,但怎么改,至今不見方案出臺。想必是舉棋不定,需要時間斟酌。我個人的看法,對窮人的房補,可以參考弗里德曼的“教育券”。弗老說,政府與其投資辦公校為窮人提供免費教育,不如直接給窮人發放“教育券”,讓他們自己去選擇學校,學校招進學生后,即可用收取的“教育券”向政府兌換等額資金。如此一改,學校間必起競爭。為爭取生源,勢必改進服務,為學生提供更好的教育。
想不到,弗老的奇思妙想,在美國居然會受冷落,中國的教育當局,也熟視無睹。有趣的是,墻內開花墻外香,山東萊蕪的房補,卻大膽引入了這個思路。從去年6月起,萊蕪市不再建經適房,把“補磚頭”改為“補人頭”,明白點說,就是把過去補貼開發商建房的資金,作為“購房券”補給低收入者。至于低收入者拿這筆“錢”買房還是租房?何處買房或何處租房?一切悉聽尊便,政府不過問。
年初赴萊蕪考察,見過那里的官員,也訪問了貧困戶,不論是官是民,大家對政府的房補新思路,無不交口稱贊。沒錯,把選擇權交給消費者,由市場定房價,不僅可降低行政成本、杜絕腐敗,而且可擴大補貼面,群眾當然要叫好。聽說,國家有關部委對萊蕪的做法有肯定表態,機不可失,愿當地領導多聽意見,再作完善,為全國的房補蹚出一條新路來。(王東京 中央黨校經濟學部主任)